股份公司财务来自部(清算中心)按照《中360问答国中铁物资集中采购资金融通与支付管理办法》,在股份公司层面甲乙模式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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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采2023-128】中铁天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御龙国际项目一期工程项目部(混凝土)采购招标公告
中铁天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御龙国际项目一期工程项目部建设资金已落实,工程项目所需混凝土(见招标公告附件一)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中铁天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御龙国际项目一期工程项目部,同时根据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采领导小组对《关于中铁北京工程局天丰公司御龙国际项目物资集采的申请》的批复意见,现对本项目所使用混凝土进行公开招标。
2.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2《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
2.3《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
2.4《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2.5《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
2.6《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管理规定》
2.7国家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提供营业执照。
财务能力要求:生产厂注册资金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财务状况。
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商须具备商品混凝土年产5万方以上的生产能力。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生产商拥有,投标的产品必须提供近一年的至少1份检测报告或者出厂检测报告。
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0-2023年建设工程项目招标物资,至少一个项目的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0-202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投标人须提供2020-2023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并附“信用中国”网站。
(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的信用信息报告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zhzxgk/)被执行情况查询截图。
其它要求:投标人被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不良企业(个人)名录”或“供应商黑名单”中,不得参与投标。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包件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为本包件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6)为本包件的代建人;
(7)为本包件的招标代理机构;
(8)与本包件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9)与本包件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投标截止日评标委员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结果作为评标时的判断依据);
(1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zhzxgk/)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评标委员会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作为评标时的判断依据);
(1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7)投标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原中国铁路总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且在限制期内。投标物资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原中国铁路总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且在限制期内(以投标截止日评标委员会在“中国铁路95306”网站查询结果作为评标时的判断依据);
(18)被纳入国家铁路局“黑名单”管理,且在公布期限内(以投标截止日评标委员会在国家铁路局网站查询结果作为评标时的判断依据);
(19)投标人被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或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列入“不合格供应商名单”、“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中。
4.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必须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物资,且制造地、生产线、生产工艺及原材料等始终与投标承诺一致;本次招标物资一包一投。
5.1本次招标文件仅采用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上以电子版方式发售。
5.2招标文件获取程序:
5.2.1注册:潜在投标人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注册成为平台用户(须签订合同),因合同双方签订有一定时间,建议提前操作。(注册问题联系客服热线4006-010100)
5.2.2响应:经注册、审核后,潜在投标人请在招标文件获取的规定时间内登录网站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供方交易系统登录(二期)”---点击“最新商机(公告)”---点击“更多”---在“采购单位”或“采购信息”中查询招标项目---点击相应“包件编号”---填写“联系人、联系方式”---点击“提交”---“响应”。
5.2.3购买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3年7月13日至2023年7月19日前(节假日除外)将投标申请表(附表二)、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投标联系人身份证扫描件(加盖公章)、标书款银行回执单扫描件以电子文档形式发送至招标中心邮箱)。潜在投标人根据所需购买包件的招标文件售价以足额现金方式转入到招标组织人指定账户。在汇款单上注明御龙国际项目+WS2023-22二次+XX包件标书款,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须完全一致。招标组织单位收到信息核实后,潜在投标人登陆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本次招标需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上进行线上报价和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
银行信息:账户名称: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非转汇行)
账 号:2011 0101 9570 0480 0001
行号:103100000018
注意事项:
1、付款银行为农行的单位,选择收款方开户行信息类别时请勾选“其他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
2、付款银行为非农行的单位,选择收款方开户行信息类别时勾选“农行”即可。
3、如遇汇款问题,联系招标组织单位。
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详见附件一,招标文件售后不退,不提供发票。
5、标书费与投标保证金应分开汇入,否则影响保证金退还,未按照招标公告要求操作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保证金请于开标前两个工作日17:00前由基本户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汇入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账户、确保到账,并在汇款单上注明所投项目名称及包件号,不接受个人汇款,投标保证金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须完全一致。未按期汇入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后按招标文件规定退还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与标书费应分开汇入,否则影响保证金退还,并备注御龙国际项目+WS2023-22二次+XX包件保证金款。
银行信息:账户名称: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非转汇行)
账 号:2011 0101 9570 0480 0001
行号:103100000018
注意事项:
1、付款银行为农行的单位,选择收款方开户行信息类别时请勾选“其他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
2、付款银行为非农行的单位,选择收款方开户行信息类别时勾选“农行”即可。
3、如遇汇款问题,联系招标组织单位。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2023年07月25日上午09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07月25日上午09时00分(即为开标时间)。
7.2投标文件递交和开标地点:本次招标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进行线上开评标,投标人开标前须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进行报价并上传投标文件扫描件,无需提交纸质版投标文件。
7.3逾期未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进行报价和上传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招标人不予受理。
7.4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密切关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上述安排如有变化,招标人将通过发布公告的媒介发布通知。
7.5系统线上开标后30分钟内,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二期)进行投标报价的签字确认。
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
(http://www.crecgec.com/)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9.1招标组织单位: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伟
电话:13552203775
电子邮箱:zhaobiao@ztbjj-wm.com
9.2招标单位:中铁天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60.《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职业项目经理管理办法(试行)》中规定职业项目经理分为几个等级()意硫若品面构额州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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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十四局在江苏南通中标项目?
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南通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土建施工03标项目、中铁十九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节段梁生产基地钢材竞争性谈判公告
1.1本招标项目南通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土建施工03标项目,招标人为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南通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土建施工03标项目经理部。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建设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钢材)采购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1.2本招标项目中铁十九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节段梁生产基地,业主为中铁建(无锡)工程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工程计价款,建设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钢材)采购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此次招标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铁路建设物资采购供应管理办法》(铁总物资116号)(仅适用于铁路项目);
(6)《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管理规定》(中国铁建运管【2021】26号); (7)《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8)《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区域中心实施办法》(中国铁建物采【2018】6号)。
中铁十九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节段梁生产基地预制运输节段拼装梁 393 孔/5228 个节段,项目(合同)开工日期:2021 年 5 月 10 日,项目合同完工日期:2022 年 9 月 30 日,本批物资大致需求起止时间:2021年5月-2022年11月。 3. 采购范围
根据《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物资精细化管理办法(试行)》(中铁股份物资﹝2014﹞171号),简述辅助材料采购计划编制要求?
(1)辅助材料在采购前,必须由用料单位(项目经理部各部门、作业队)书面提出用料申请,属项目前期临建发生用料及施工生产中发生用料由工程技术部门提出用料申请,属各部门自行使用的用料(如工具等)由使用部门提出用料申请。(2)项目物资管理部门根据用料单位提出的用料申请单,结合物资库存情况,历史发放情况,审核用料申请单后汇总编制辅助材料采购计划,并附各用料单位的用料申请。(3)项目物资管理部门将编制的辅助材料采购计划经工程、工经、财务部门共同审核后报项目经理审批。工程部门负责审核用料数量是否合理,工经部门负责审核是否应由项目经理部采购,项目经理根据施工情况进行审批。(4)辅助材料采购计划由封面、编制说明、采购计划表、用料申请单四部分组成,计划必须签字全,物资管理部门按经过审核批准后的计划执行采购。(5)辅助材料采购计划可在生产计划会后,每月分三次由用料单位提报用料申请,物资管理部门编制采购计划。
怎么样管理好集团公司采购工作
得看你做什么采购,有没有自主采购权。别就一单纯的询价人员,那就意义不大你负责公司采购什么中间有木有采购决定或者建议权?我是做销售的,我们可以沟通一下,看看您这块是不是性价比高的
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
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局”)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及配套管理制度要求,做好物资精细化管理工作,推进电子化采购,降低物资采购供应成本,最大限度的实现效益,全面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根据《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中铁京工管〔2018〕116号)、公司物资管理办法及配套管理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旨在加强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充分运用股份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局采购平台和互联网采购平台开展物资采购工作,降低物资采购价格,净化物资采购渠道,保证物资质量。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项目和专业单位的主要物资、辅助材料、周转材料、临建工程材料等物资采购。
第二章机构设置与职责
第四条 为加强公司对物资集中采购工作的领导,公司成立物资集中采购领导小组。负责相关管理制度的审核、运行过程的指导与监督。
组 长:公司分管副总经理
成 员:物资部、财务部、成本管理部、工程管理部、技术部、安质部、中心实验室、纪委监察部、法律事务部、机电设备部。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公司物资部。
集采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1.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物资招标采购管理要求,贯彻执行股份公司、局物资采购管理办法及配套制度。
2.制定公司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
3.指导、监督公司、项目部的物资集中采购供应工作。
4.按照程序审查开标评标方案的合理性、评分标准的科学性。
5.审查评标委员会评标过程的合法性,对违规人员进行处理。
6.负责本单位集采权限内物资招标结果的审核、审批工作。
7.协调公司内部涉及物资集中采购的其他相关工作。
第五条 公司物资部主要职责:
1.严格执行局物资集采管理办法,负责依据局采购管理制度;制订本单位采购管理制度和管理目标,并对物资集采工作履行管理、检查、监督、协调、审批、控制、考核等职责。
2.负责建立健全、维护公司集采供应信息和交易平台,及时收集、整理和发布有关的物资信息,并按时上报局。
3.负责公司“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的推广应用工作。
4.推行物资供应商准入制,每年初定期发布合格供应商名单,并上报局。
5.负责归集整理集采供应管理资料,定期向分管领导汇报公司物资集采工作情况。
6.审核、汇总项目物资计划,上报物资集采申请,明确集采物资的数量、规格、暂估金额、技术要求,拟定集采组织形式、开标时间、地点等。
7.做好本单位权限内的采购组织工作,编制集采招标文件,包件划分、物资描述、评标办法、评标原则等。
8.制定开标纪律,组织开标、评标工作;负责技术答疑和商务答疑等工作;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人,上报物资招标结果资料,根据局批复发中标通知书及中标结果通知书。
9.协调、解决集中采购物资的配送及质量异议处理;
10.负责本单位供应商管理及采购限价管理工作。
11.配合股份公司、局做好集中采购供应工作;
第六条 各项目应当建立物资采购领导小组,由项目领导班子及各部门负责人组成,保证物资采购过程公开、公平、公正,有序进行。
第七条 项目物资部主要职责:
1.严格执行公司采购管理规章制度和工作要求。
2.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做好项目前期市场调查并形成书面调查报告。
3.按照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及时编制、上报物资采购计划、申请报告、统计报表等管理资料。
4.负责采购合同签订,根据项目施工物资需求,向供应商提出需求计划,协调物资中转运输、办理与供应商的货物交接验收。
5.负责质量异议处理,保证供应材料的质量。
6.负责与供应商的合同结算及相关票据处理。
7.做好供应过程管理及供应商日常评价工作。
第三章 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及权限
第八条 物资分类
实行集中采购的物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分为:主要物资、辅助材料、周转材料。
(一)主要物资:指构成工程产品实体的物资、设备和形成工程产品过程中重要的消耗性材料。主要物资包括:钢材、水泥、外加剂、矿粉、粉煤灰、砂石料、商砼、声屏障、防护栅栏、木材、土工材料、防水材料、给排水材料、线路结构材料、桥梁专用材料、四电施工专用电线电缆与设备器材、安装于工程产品上的机电设备及石化产品、民用爆炸物品等。
(二)辅助材料:指用于辅助施工生产的材料,主要包括五金电料、消防器材、标准紧固件、焊接材料、橡塑制品、小型机具、化工原料、竹木制品、装修装饰材料、玻璃制品及安全劳动防护用品、低值易耗品等。
(三)周转材料:指能多次使用逐渐转移其价值但仍基本保持原有形态的材料,包括钢模板、万能杆件、大型型钢、贝雷片、脚手架、挂篮、衬砌台车、军用梁、钢板桩、钢支撑等。
第九条 股份公司采购管理部定期发布《中国中铁采购组织及采购方式指引清单》(以下简称“采购指引清单”),划分各级公司采购管理权限,明确各类产品和服务采购组织主体和采购方式,各单位严格按照采购指引清单组织实施采购。
采购指引清单根据集中采购推进情况不断优化。
第十条 股份公司各类产品和服务的主要采购方式分为战略采购、框架协议采购(含特许专卖店采购)、招标采购、动态竞价采购、竞争性谈判采购、单一来源采购、询价采购(含鲁班商城比价采购和专卖店采购)。
(一)战略采购适用于对企业生产经营有重大影响的大宗、通用、重要或市场稀缺的少数产品或服务。
(二)框架协议采购适用于技术要求相对统一、采购频次高、能形成一定采购批量且供求市场相对稳定的产品或服务。
(三)除战略采购、框架协议采购及特许专卖店采购外,单项合同估算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产品和单项合同估算金额在50万元以上的服务应采用招标采购。
(四)动态竞价采购适用于标准化程度高、有一定采购批量且市场竞争充分的产品或服务。
(五)竞争性谈判采购适用于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没有合格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技术复杂或性质特殊、不能规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要的或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产品或服务。
(六)单一来源采购适用于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应急采购、为了保证一致或配套服务从原供应商添购原合同金额10%以内的产品或服务。
(七)询价采购适用于需求差异性大且单项合同估算金额在50万元(含)以下的产品或服务。
(八)鲁班平台设立鲁班商城,满足辅助材料、办公用品、计算机设备等采购。鲁班商城采购分为比价采购、专卖店采购和特许专卖店采购三种类型。
1.鲁班商城比价采购适用于需求差异性大、采购频次高且单次需求与总体需求量都不大的产品或服务。
2.鲁班商城专卖店采购适用于需求差异性大、采购频次高且总体需求量较大的某一类型的产品或服务。
3.鲁班商城特许专卖店采购适用于需求差异性不大、采购频次高且总体需求量较大的单一产品、某一类型产品或服务。
第十一条 对于适用多种采购方式的产品或服务,采购方式的优先顺序为:战略采购>框架协议采购(含特许专卖店采购)>招标采购>动态竞价采购>竞争性谈判采购>询价采购(含鲁班商城比价采购和专卖店采购)。
第十二条 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地方政府和业主单位对采购活动有特殊要求的,执行其要求。
采购单位不能按采购指引清单要求和采购方式适用范围选择采购组织主体和采购方式的,需说明原因,经本级分管领导签认后同采购方案一并报上一级采购管理部门批准。
第十三条 物资采购权限
(一)主要物资采购
1.局采购权限
局直管项目、两个或以上子(分)公司共同参建的项目以及区域任务相对集中,具备区域集采条件的工程项目由局组织集中或联合采购;其它项目单项估算500万元以上或批量估算金额1000万元以上的主要物资,由局组织集中采购。
符合以上条件的石化产品、钢轨道岔等股份公司战略采购物资,由局委托物设中心统一与股份公司战略采购单位对接,实行集中供应。
局集采物资委托物设中心实施采购,并在招标中心开标评标。
2.公司采购权限
符合局采购权限的砂石料(级配碎石)、道碴、白灰、商砼、混凝土制品等地域性物资,可经局审批和委托,由子(分)公司实施采购。
其它主要物资(含股份公司战略采购物资)由子(分)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实施采购。
3.项目物资部采购权限
非局直管项目或共同承建的项目单项或单批采购金额100万元以下(含)的主要物资,经公司审批,由项目经理部组织采购。
(二)辅助材料网络竞价采购
局借助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建立网上采购专区和交易规则,实现辅助材料网上采购和在线支付;
1.以局资质承揽的项目由物设中心实施网络竞价采购。项目提报需求计划,上级子分公司审核后在网购平台下单,物设中心统一支付资金。子(分)公司统一办理与物设中心的料款及服务费结算。
2.以子公司资质承揽的项目,由子公司实施网络竞价采购。由项目提报需求计划,上级子公司审核后在网购平台下单,子公司统一支付资金。
3.项目物资部门负责需求信息提报公司物资部审核以及挂网、供应商网上竞价、选定供应商、联系发货、确认收货,公司物资部负责过程监督管控,并统一办理与物设中心的料款及服务费结算;根据用料时间合理确定竞价有效期,至少要保持3天时间。
(三)周转材料采购权限
公司物资部负责大型通用A类、大型专用B类、一般通用C类、一般专用D类周转材料集采申请上报、根据局审批意见实施购置工作;对于大型通用A类及大型专用B类周转材料,局优先组织在局范围内进行调剂。周转性小型机具E类由项目物资部上报需求计划,根据公司物资部审批意见由公司物资部或委托项目经理部自行购置。
第十四条 如建设单位、业主对项目物资采购另有规定,参照建设单位和业主规定执行。
第四章 集中采购基本流程
第十五条 局工管中心组织应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实施集中采购,公司物资部通过平台提报采购计划,局工管中心在平台上审批采购计划、组织招评标及公布中标结果等。
第十六条 主要物资集中采购招标基本工作流程
(一)提报物资集采申请。工程项目中标后30日内用料单位(子(分)公司自管项目部)向公司物资管理部提报物资集采申请,申请内容包括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技术标准、业主及行业的特殊要求等。公司物资部根据项目物资部申请汇总后向局工管中心提报物资集采申请,申请内容包括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技术标准、业主及行业的特殊要求、包件划分及付款条件等。
(二)集采申请审批。局工管中心审核物资集采申请后,根据采购权限授权物设中心或子(分)公司单位组织招标。
(三)编、售招标文件及开评标工作。物设中心、子(分)公司根据局批复,开展招标文件编制(明确招标时间、开标地点、包件划分、定价模式及付款条件等)、发布公告(招标邀请)及发售标书、收取投标保证金、开标、评标。
(四)上报物资招标结果报告,公示招标结果。招标工作结束后,实施采购单位归集整理、存档、总结、上报物资招标结果报告,根据各级集采领导小组的批复,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公示招标结果。
(五)签订采购合同
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后,应在规定期限内收取履约保证金,并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合同的签订须使用局合同示范文本并执行相关要求。
1.物设中心实施集中采购的合同签订。
以局资质承揽(对子公司施行内部授权、三方协议管理、总分包管理模式)的项目,以及子公司资质承揽的项目,由物设中心代表局与供应商、子公司签订三方合同。
2.子(分)公司实施采购的物资,由子(分)公司或项目经理部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并负责合同的管理。
第十七条 专项物资采购基本工作流程
(一)石化产品采购业务流程
1.提报计划。项目经理部于项目开工后1个月内填制《项目申请表》,经子(分)公司审核汇总后报送局工管中心并抄送物设中心,局工管中心审核后通知物设中心上报中石油铁工油品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铁工油品公司”)。
2.合同签订。物设中心组织铁工油品公司、项目经理部共同洽谈,明确供应渠道、运输方式、供应保障措施、供应价格等具体事项,形成《商务洽谈备忘录》,作为合同签订的依据。谈判结束后,物设中心组织铁工油品公司、项目经理部签订三方合同。
3.日常供应。需求单位每月15日前向铁工油品公司提报月度申请计划和批次计划,铁工油品公司以月度申请计划为备料依据,按照批次计划进行供应。
4.项目经理部应出具《委托函》,明确石化产品有权经办人。合同签订前,供需双方可按《商务洽谈备忘录》组织临时供应、办理结算支付等工作。
5.经供需双方洽谈后,在同等质量、结算支付条件下,项目经理部通过其他渠道采购的价格低于铁工油品公司供应价格的,应向上一级物资管理部门书面报告说明采购渠道和价格,经上一级物资管理部门批准后可自行采购。
6.其它相关要求执行《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石化产品战略采购实施细则》(集团办工管[2016]52号)。
(二)钢轨、道岔等集采业务流程
1.提报计划。项目经理部承接有钢轨、道岔需求的任务后1个月内填制《钢轨、道岔需求总计划表》,经公司物资部审核后报送局工管中心并抄送物设中心。局工管中心审核后通知物设中心上报中铁物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铁物贸”)。计划内容包括:项目名称、品名、规格(图号)、技术标准、单位、数量、交货期及用料单位联系人等。
2.签订合同。物设中心组织中铁物贸、用料单位共同洽谈,明确供应渠道、运输方式、供应保障措施、供应价格等具体事项,形成《商务洽谈备忘录》,作为合同签订的依据。谈判结束后,物设中心组织中铁物贸、用料单位签订三方合同。
3.日常供应。需求单位及时向中铁物贸提报申请计划,中铁物贸按申请计划明确的批次、时间组织供应。
4.项目经理部应出具《委托函》,明确钢轨、道岔等产品有权经办人。合同签订前,供需双方可按《商务洽谈备忘录》组织临时供应、结算等工作。
5.经供需双方洽谈后,需求单位在其他渠道获取的采购价格低于中铁物贸供应价格的,经中铁物贸核实、报股份公司采购管理部审批后,中铁物贸将相应供应商纳入战略采购辅助供应渠道统一采购供应。
6.其它相关要求执行《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钢轨道岔战略采购实施细则》(集团办工管[2016]51号)。
第十八条 本办法中未明确的合同签订主体执行《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营改增”实施方案》相关规定。
第十九条 辅助材料采购基本工作流程执行《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物资网络竞价采购实施细则》;周转材料采购基本工作流程执行《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周转材料、小型机具管理办法》。
第五章 集中采购定价模式及采供服务费
第二十条 定价模式
局授权物设中心集中采购供应的物资,物设中心按照物资供应额以一定比例收取采供服务费,以物资采购价加采供服务费确定供应价格。
物设中心与用料单位共同进行市场调查,用料单位参与物设中心组织的采购,并对采购结果进行签认。
第二十一条 物设中心采供服务费收取标准
股份公司战略采购物资按供应额的0.5%计收、网购物资按委托付款额的1.5%计收、其它物资(不含甲供物资)按供应额的1.5%计收。
第六章 内部资金结算管理
第二十二条 各子(分)公司、项目经理部应严格按照合同条款与物设中心办理结算手续和支付料款。
第二十三条 内部清算方式、资金支付执行局相关的财经管理办法。
(一)各子(分)公司、项目经理部原则上在办理完各项结算手续和实物交接后,30天内应无条件付款。如不能按期付款,按以下方式处理:
1.期满30天且内部托收无法解决结算的,物设中心必须将结算资料提交局财务部,由局财务部向资金管理中心下达划款指令,自子(分)公司结算帐户中直接划转,子(分)公司负责与所属项目经理部清算。
2.子(分)公司账户存款不足划款时,由物设中心提交书面申请,经局财务部和资金管理中心审核、呈总会计师审查、总经理审批后,依照“内部债权、债务清理”方式进行处理。
(二)局直接管理项目部根据局直管项目财经管理办法,对涉及的物资集采资金,应严格履行代扣代付义务。
第二十四条 钢轨道岔与石化产品资金结算执行《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钢轨和油品采购资金集中支付暂行办法》。
第七章 监督与检查
第二十五条 物资集采是一项重要的经济活动,各单位及参与人员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及局相关的制度和办法。
第二十六条 公司纪委监察部门负责集采活动的监督工作,按相关管理规定对集采过程进行监督。
第二十七条 公司物资部按照本办法,并结合物资管理的有关规定对各项目的集采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和通报。
第二十八条 物资集采管理的检查内容包括:
(一)各项目是否存在将应该进行集中采购的物资化整为零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规避招标采购的行为;
采购及招标方式是否符合本办法的规定;
(三)集采是否按规定的程序进行;
(四)采购合同的签订及履行情况。
第二十九条 集采项目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并视情节的严重程度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行政或法律责任。
(一)未提报集采计划而擅自采购的;
(二)需要进行核备的招标资料而未提交核备的;
(三)未按照本办法组织评标委员会或未按照规定的评标原则评标的;
(四)明招暗定或与投标人串通,进行虚假招标的;
(五)接受贿赂或获取其它不正当利益的;
(六)其他严重违反本办法规定行为的。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公司现行物资管理制度与办法如与本办法不一致,以本办法为准。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由公司物资部负责解释。
附件: 1.物资集采申请
2.项目申报表
3.主要物资集中采购基本工作流程图
4.石化产品采购流程
5.钢轨与道岔采购流程
6.物资采购结果报
7.钢轨、道岔需求总计划表
附件1
编号:
关于工程项目名称(全称)物资类别
集采的申请
公司物资管理部:
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及 (相关文件) 规定,现将工程项目名称 物资名称 集采申请报告如下:
工程概况:
(包括项目类别如公路、铁路、城轨、房建等、工程项目所在地点、主要工程内容、工程造价总额、开工竣工日期等。)
施工合同签订情况:施工合同已于**年**月**日签订或与业主还未签订施工合同。(如与业主还未签订施工合同的,需做全面综合风险评估,及预计签订施工合同的时间,形成书面报告,经项目经理签字后作为附件上传)
二、采购内容:(按材料类别汇总填写)
三、采购、供应方式,质量标准技术要求、业主文件及要求:(附业主文件)
(无特殊要求可不填)
四、采购方式及安排
(一)拟采用 的采购方式确定供应商。(按管理办法规定要求确定采购方式,否则说明原因),采购平台:中国中铁电子商务平台。(不采用电子商务平台采购需说明原因)
(二)主要事项安排
(竞争性谈判说明谈判时间,谈判地点)
妥否?请批复!
上报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采购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您好,采购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是指在采购管理办法的基础上,对具体采购过程中的细节和具体操作进行规定和说明的文件。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采购计划的编制和审核:规定采购计划的编制和审核流程,明确各个环节的职责和要求。
2. 采购文件的编制和发布:规定采购文件的编制和发布流程,明确采购文件中各项内容的要求和规定。
3. 供应商的评审和筛选:规定供应商的评审和筛选标准和流程,明确评审结果的处理方式。
4. 合同的签订和履行:规定合同的签订和履行流程和要求,明确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管理和监督方式。
5. 采购过程中的监督和管理:规定采购过程中的监督和管理要求,明确监督和管理的职责和方式。
6. 采购结果的公告和备案:规定采购结果的公告和备案流程和要求,明确公告和备案的标准和时间要求。
7. 采购过程中的风险管理:规定采购过程中的风险管理要求和措施,明确风险管理的职责和方式。
细则的制定和执行,可以保障采购活动的合规性和规范性,提高采购效率和质量。
央企采购流程及规定?
一般最快也要10天(以询价为例,招标时间更长),采购计划编制2天(包括核定需求和库存),选择采购方式进行询价至少3天(网上发布询价单,封闭报价最短要求3天),决标,签订合同2天(合同审批和双方签字盖章),供应商送货2天(组织货物装车送达甲方),验收入库一天(货到后双方共同验收,填写验收单,办理入库单)。
中铁宝桥集团有限公司台车式退火炉竞争性谈判采购谈判公告
1.1竞争性谈判依据:
1.1.1《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中国中铁采购采购〔2020〕374号);
1.1.2《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竞争性谈判采购管理规定》(中国中铁采购〔2020〕424号);
1.1.3《评标**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第12号令);
1.1.4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2.1项目概况:中铁宝桥集团有限公司是国内专业生产钢桥梁、钢结构、铁路道岔、高锰钢辙叉、城市轨道交通设备、门式起重机等产品的大型国有企业,是“中国100家最大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企业”之一,跻身于“中国机械行业500强”之列。本次采购的台车式退火炉用于对产品的热处理。
2.2竞争性谈判内容:
2.2.1合格供应商:为更好的合作、提高工作效率,我公司决定对台车式退火炉供应商实行竞争性谈判,审核供应商资质、业绩、技术能力、售后服务能力,供应商对所列台车式退火炉填报基本价格(含13%增值税到货价格)作为评审参考,签订合同。
2.2.2凡最终评价合格的供应商,自动成为中铁宝桥集团有限公司的合格供应商。
3.1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见附件二。
3.2本次竞争性谈判不不接接受受联合体参与。
5.1本次竞争性谈判文件仅采用电子版方式发布,发布媒介: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可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进行供应商注册(客服热线400-6010-100)。
5.2获取电子版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供应商:请于2023年年6月月20日日9时时至至2023年年6月月27日日9时时时间内,完成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相关的所有工作(包括:包件响应、下载电子版竞争性谈判文件)。如未按时完成,无法参与本次投标。
5.3潜在供应商请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进行响应。
7.1本次竞争性谈判采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开标方式,供应商在电商平台报价和将谈判响应文件电子版上传至电商平台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年6月月27日日9:00(即为谈判开始时间),同时供应商需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于谈判前现场递交纸质文件,本次采用线下邮寄线上竞争性谈判方式。(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年6月月27日日9:00)。
7.2逾期送达的纸质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未按时上传电子版文件或未在电商平台报价的视为主动放弃。
7.3线上文件与纸质版文件须完全一致,不一致时以纸质版正本为准。
7.4递交地点: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清姜路80号中铁宝桥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中心5楼会议室。
7.5开启时间:2023年年6月27日9:00
联系人:蔡永强
邮箱:373617534@qq.com
附件
附件一:竞争性谈判内容
附件二:供应商资格条件中铁宝桥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6月16日
1.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1.2供货业绩要求:供应商应提供与此次投标的2020-2022年台车式退火炉采购的类似相关销售业绩(合同);
1.3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2020年至今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违约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内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未发生失信被执行人情况;不接受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中铁宝桥集团有限公司处罚期内的投标单位。
1.4生产能力要求:供应商或供应商所代理的制造厂家应具备投标设备的生产供应能力。
1.5授权文件要求:供应商如非制造厂家则应提供制造厂家的授权文件。
1.6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供应商须提供2020-2022年的财务报告或报表(若未经会计事务所审计,需加盖公司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