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原因导致他人代付款(淘宝网购物别人代付款如果申请退款那钱退给谁)

2023-11-16 20:45:28 59 0

淘宝网购物别人代付款如果申请退款那钱退给谁

亲,你好最好按照淘宝流程来操作如买家有进行中的交易需要退货退款,操作流程如下:1、申请退款,填写退款信息2、提交退款,等待卖家处理3、卖家同意退款,退货给卖家4、等待卖家确认收货,退款成功申请退款,填写退款申请第一步:进入“已买到的宝贝”,找到需要退款的交易,点击上面的“退货退款”第二步:选择您要申请的服务类型提交退款,等待卖家处理第一步:选择您实际货物状态和退款原因,填写退款金额和退款说明之后就可以提交退款申请了。第二步:在卖家处理期内您可以进入“已买到的宝贝”页面,找到对应的交易选择“退款处理中”查看退款的详细信息、超时时间及卖家答复。注意:在“未收到货”时退款金额是不能修改的,默认申请全部的交易金额;卖家同意退款申请后,钱款将直接退回给您。卖家同意退款,退货给卖家第一步:卖家有5天的时间来处理买家的退款申请,若卖家同意退货协议,请您在“已买到的宝贝”页面,找到对应交易点击“请退货”,根据卖家在退款详情页面提供的退货地址联系物流公司进行退货的操作。第二步:退货后,请到退款详情页面“填写退货信息”(即物流公司的名称和运单号码)等待卖家确认收货,退款成功第一步:退货信息提交成功后,您后续可以在“已买到的宝贝”找到对应交易点击“退款处理中”查看退款的详细信息、超时时间及卖家答复。第二步:卖家会有10天的时间来进行确认收货,逾期卖家没有处理,系统也会自动退款给买家。第三步:退款成功后,您可以进入我的淘宝—“已买到的宝贝”页面点击“查看退款”进入退款成功页面查看退回钱款的去向。希望帮到您,满意请采纳!

委托第三方付款或收款,如何开票?

每天八分钟,知晓财税事。大家早上好,这里是每天7点更新的财税早班车,我是你们的老朋友千纳,和我一起来开启由《亿企学会》APP为您准备的财税早餐

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一定会发生销售、采购等一系列日常业务的。而随着数字化税务稽查,所有企业信息越来越透明化,企业三流不一致的情况需要更加注意,那么企业通过三方协议委托付款或收款,由此产生合同票款不一致,会对企业带来哪些风险呢?

对于“三流一致”最早的规定是国税发〔1995〕192号《关于加强增值税征收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的规定,纳税人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支付运输费用,所支付款项的单位,必须与开具抵扣凭证的销货单位、提供劳务的单位一致,才能够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否则不予抵扣。核心是要求开票方和收款方为同一主体。另外依据法发〔1996〕30号《关于适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虚开、伪造和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的决定〉的若干问题的解释》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没有货物购销或者没有提供或接受应税劳务而为他人、为自己、让他人为自己、介绍他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2)有货物购销或者提供或接受了应税劳务但为他人、为自己、让他人为自己、介绍他人开具数量或者金额不实的增值税专用发票;(3)进行了实际经营活动,但让他人为自己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可见,三流不一致时,交易双方极有可能被认定为虚开、虚受。而打破“三流一致”标准、具有普遍适用性的情形就属委托代购了。

依据财税字〔1994〕26号《关于增值税、营业税若干政策法规的通知》第5条规定,关于代购货物征税问题规定:代购货物行为,从同时具备3个条件的,不征收增值税:(1)受托方不垫付资金;(2)销货方将发票开具给委托方,并由受托方将该项发票转交给委托方;(3)受托方按销售方实际收取的销售额和增值税额(如果是代理进口货物则为海关代征的增值税额)与委托方结算货款,并另外收取手续费。

货物流:可以销售方发给受托方,受托方再发给委托方(也就是购买方);也可以销售方直接发给委托方。

发票流:销售方必须开给委托方(也就是购买方),但可以直接交给委托方;也可以经受托方转交给委托方。

资金流:必须委托方先预付给受托方,受托方再支付给销售方。

不同时具备这3个条件的,无论会计制度法规如何核算,均征收增值税。

那么,如果是委托收款,购买方和销售方签订购销合同,货款支付给受托方,发票如何开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19条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因此,如果受托方只是代销售方收取款项,即代收转付,实际收款方为销售方,发票由销售方开具。且有相关文件及合同证明其真实性,可视为符合相关规定。

实务中建筑行业经常会遇到委托签订三方协议的情形,那么建筑业三流不一致时可否抵扣进项税额呢?

依据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的规定,建筑企业与发包方签订建筑合同后,以内部授权或者第三方协议等方式授权集团内第三方为发包方提供建筑服务,并由第三方直接与发包方结算工程款的,由第三方缴纳增值税并向发包方开具增值税发票,与发包方签订建筑合同的建筑企业不缴纳增值税。发包方可凭实际提供建筑服务的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进项税额。

除了集团内授权,还存在其他情况的三流不一致,比如某公司是房地产开发企业,与总包签订了总包施工合同,因为总包内部审查原因,无法对外支付,为了不影响工期,现由房地产公司代付分包工程款(已签订三方协议,并说明导致这种操作方式的原因以及代付流程)。分包开专票给总包,总包开专票给房地产开发企业,但因此导致资金流向不一致,这样是否可行性?是否有税务风险?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2014年第39号公告的规定,对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同时符合以下情形的,不属于对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纳税人向受票方纳税人销售了货物,或者提供了增值税应税劳务、应税服务;2.纳税人向受票方纳税人收取了所销售货物、所提供应税劳务或者应税服务的款项,或者取得了索取销售款项的凭据;3.纳税人按规定向受票方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相关内容,与所销售货物、所提供应税劳务或者应税服务相符,且该增值税专用发票是纳税人合法取得、并以自己名义开具的。

受票方纳税人取得的符合这种情形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作为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进项税额。因此,当总包方给甲方提供了劳务,总包方虽然没有直接收到款项,但只要索取了销售款项的凭据,也属于合规行为。在总包方“索取了销售款项的凭据”后,受总包方委托,甲方将款项支付给了分包方,实际上属于三方往来款业务,与虚开发票要求的资金流没有关系。

除此之外,什么情形下资金流与票据流不一致,依然可以抵扣进项税?

最常见的就是住宿费问题,企业取得服务品名为住宿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但住宿费是以个人账户支付的。

根据税务总局的问题答复,现行政策在住宿费的进项税抵扣方面,其实从未作出过类似的限制性规定,无论通过私人账户还是对公账户支付住宿费,只要其购买的住宿服务符合现行规定,都可以抵扣进项税,而且,需要补充说明的是,不仅是住宿费,对纳税人购进的其他任何货物、服务,都没有因付款账户不同而对进项税抵扣作出限制性规定。按照增值税的基本原理,纳税人对外发生的支出项目,只要是用于生产经营,就可以抵扣进项税。换句话说,只要不是用在了“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方面,就可以抵扣。因此,纳税人取得服务品名为住宿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住宿费是以个人账户支付的,这种情况同样允许抵扣进项税。

【总结】

委托购销一定要符合税收政策规定的条件,留存书面的委托协议等,不能为图一时方便,省去手续,最终被税务机关认定为不合法,补税罚款,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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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税务大讲堂、梅松讲税,税务师。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对版权有异议,请联系后台处理。

别人向我付款用花呗只可以400第二次就不可以用了什么原因

花呗使用是根据系统自动检测商家店铺、所购买的商品以及账户状态,操作环境综合判断有无花呗付款入口,请以收银台显示的为准。若当前交易无法使用花呗支付,可以先选择其他方式支付,或者换其他交易尝试。扩展资料花呗授信额度蚂蚁花呗根据消费者的网购情况、支付习惯、信用风险等综合考虑,通过大数据运算,结合风控模型,授予用户500-50000不等的消费额度。蚂蚁花呗的额度依据用户在平台上所积累的消费、还款等行为授予,用户在平台上的各种行为是动态和变化的,相应的额度也是动态的,当用户一段周期内的行为良好,且符合提额政策,其相应额度则可能提升。蚂蚁花呗无法通过他人代开通或提额,请不要轻信他人,泄露个人信息。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花呗

急,急,急,明明是自己从微信上提现到银行卡的,为什么就变成代付了呢?

你的问题好像没有说完。你给别人代付货款,即然没有成功,那就联系对方,告知对方。可能是对方的账户有什么问题。

淘宝充值平台自动关闭交易

不能充值的情况下是自动退款关闭交易的

本人没有办支付宝也没有绑定什么信用卡但收到信息说有人帮我代付怎么回事

肯定是你的某个朋友帮你付款了撒,有这个功能的。与你有没有支付宝、信用卡没有关系

总是有我代收款快递怎么回事?

快递被代收,通常是被快递公司送到代收点,由代收点签收。

随着网上购物越来越多,规模越来越大,快递业也是不断发展壮大,到快递员送快递的时候,大部分收货人都不在家,这就产生了菜鸟驿站,丰巢,快递柜和快递代收站点等。

我的支付宝上怎么有不认识的人找我代付

这种情况是可能发生的,因为别人在选择找人代付的时候可能是输入有误或者是故意输入的  在网上买东西进入到付款这里后,选择右边的找人代付。然后在这里可以输入代付人的支付宝账号,再按请他付款,对方支付宝里面就会产生一个付款订单。  支付宝主要提供支付及理财服务。包括网购担保交易、网络支付、转账、信用卡还款、手机充值、水电煤缴费、个人理财等多个领域。在进入移动支付领域后,为零售百货、电影院线、连锁商超和出租车等多个行业提供服务。还推出了余额宝等理财服务。

虚开发票是什么意思?

虚开发票就是没有实际交易,却虚构实际,开具发票的。包括付款方、收款方、金额、货物等任何一项的虚假都构成虚开发票。为什么虚开发票能够获利呀?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增值税,造成少交税款,从中获利。虚开的普通发票,可以入成本,造成利润减少,少缴企业所得税。虚开的发票出售,也可以从中获利。

按月支付!不再先租后取!海南住房公积金将可直接代付房租

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的房租约提代付业务(以下简称“房租约提代付”),是指符合租房提取条件的职工委托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按期(月或每3个月为一季)按约定金额将其个人住房公积金转入租住具有合法权属房屋的所有权人或受托转租人(以下简称“房屋出租人”)银行收款账户,用于支付房租。

01

代付额度

房租约提代付额度:不超过每期(月)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的房租提取金额,当前为900元/人/月;且不高于职工个人对应当期(月或季)实际支付房租。

02

代付有效期限

房租约提代付期限自业务审批生效年月起至租房到期年月止,每次设定约提最长不超过3年。

03

办理材料要件

房租约提代付业务实行承诺办理制,由缴存职工明确租住房屋地址、月租金、租房起止年月、约提起止年月、约提频次、房屋出租人身份信息及房屋出租人收款账户信息等。

凡是能联网查询到职工租住住房权属信息的,实行零材料办理。不能联网查询到租住住房权属信息的(公租房除外),申请职工应配合提供租住住房以下之一材料进行核查:房屋产权文件、已备案的商品房购房合同、政策性住房购房合同及准购资格名单、住建或规划部门批复建房文件、不动产部门的产权证明或住建部门的备案证明等。

单位或个人包租后再转租或房屋所有权人委托他人出租并代收房租,还应出具房屋所有权人同意该房屋转租公证书或委托代租公证书办理。

04

业务类型

房租约提代付业务分为签约、变更及解除三项业务。签约是指职工申请办理房租约提代付业务;变更是指职工对已经约定生效的房租约提代付业务的租房到期年月、约提起止年月、月租金、约提租金等具体信息进行变更;解除是指职工或管理机构终止约定生效的房租约提代付业务。

05

办理渠道及流程

(一)职工通过住房公积金机构业务柜台、海南公积金APP及海南住房公积金个人网上服务大厅等线下、线上渠道均可申请办理房租约提代付业务的签约、变更及解除三项业务。

(二)职工符合租房提取条件且租住住房可联网核实房屋信息的,签约业务实行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一级审核办结;租住住房无法联网核实房屋信息,签约业务实行管理机构二级审核办结。变更及解除业务实行线上自主办结,线下一级审核办结。

(三)签约业务当月10日前审核通过的,默认当月起生效,也可指定延后年月生效;当月10日(含)后审核通过的,默认次月起生效,也可指定延后年月生效。变更及解除业务办结后即时生效。

06

划款规定

(一)房租约提代付每月(季)10日划款,金额为十元整倍数,遇节假日、双休日及银行结算故障等情况顺延。收款银行均须为在海南省设有经营机构的商业银行。

(二)收款账户

1.房屋出租人为个人的,代付款项默认转账至房屋出租人的海南省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无海南省社会保障卡的,由申请职工填报房屋出租人的其他银行卡收款账户。

2.单位或个人包租后再转租或房屋所有权人委托他人出租并代收房租的,代付款项转账至转(代)租方收款账户。房屋租赁主管部门对租赁企业或个人转租行为的租金支付方式有具体规定的,可按其规定办理。

3.房企或房屋租赁企业利用自有产权房源出租的,代付款项转账至出租方单位收款账户。

4.职工租住本单位集体宿舍,经核实单位房屋合法权属后代付款项转账至工作单位收款账户。

5.租住公租房的,代付款项转账至公租房管理单位收款账户。

(三)因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十元或银行收款账户信息异常导致转账无法代付的,不再补转。

(四)职工同时办理了房租约提代付及其他约定类提取业务的,按管理规定的划款时间顺序依次划款。

07

限制条件

办理房租约提代付业务职工应符合房租提取条件,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办理房租约提代付业务;已办理房租约提代付业务后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将终止房租约提代付业务

(一)职工未实际租房居住的;

(二)职工家庭有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

(三)职工被列入失信惩戒名单或住房公积金账户被全部冻结或已销户的;

(四)职工家庭在租房地有自住住房的;

(五)职工签约房租约提代付后,工作地发生跨市县变动的;

(六)其他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制度的情形。

08

除外情形

房租约提代付制度是服务职工的便利举措,房租约提代付期间,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不承担因房屋出租人变化、签约职工实际退租后未及时终止代付业务,以及按限制条件终止、职工住房公积金余额不足等因素导致的多付、少付房租的责任,由签约职工承担由此可能造成的损失。因节假日、双休日或银行结算故障等原因导致付款时间延后引起纠纷的,由签约职工与房屋出租人协商解决。

09

新旧业务模式衔接

房租约提代付制度实施后,租房缴存职工在2021年6月30日(含)前首次办理房租约提代付业务的,办理时前12个月内已支付房租且未办理房租提取的可一次性补提,超期办理的不再补提。特殊情况需按“房租一年一提”模式办理房租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机构将严格核查租房行为真实性及提取条件。

《关于租房提取业务试行房租约提代付制度的通知》解读

一、出台背景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减轻租房职工垫资支付房租压力和办事成本,优化现行租房提取政策要求职工“先租后取,一年一提,年年申请”的业务模式,同时减轻经办机构租房业务审批压力,进一步遏制租房提取业务骗提套取行为,根据海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会三届六次全体会议审议意见,租房提取业务实行房租约提代付制度。

二、房租约提代付业务的特点

房租约提代付业务主要有以下特点:一是租房提取不再先租后提,将实行按月或按季支付,职工无需垫资支付租金;二是无需一年一提,年年申请,约提代付业务最长有效期限达3年,申请一次最长3年内有效;三是约提代付业务提取款项将直接转账给房屋出租人,用于支付房租,不再转给职工本人。

三、办理条件

办理房租约提代付业务的职工应符合租房提取条件,具体为以下几点:一是申请职工要连续足额缴存满3个月;二是申请职工家庭在本省工作所在市县无自有住房并租房居住;三是申请职工家庭无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四是申请职工未被列入失信惩戒名单、未被法院全部冻结住房公积金账户以及住房公积金账户未销户的;五是租住房屋具有合法权属。

四、办理材料

约提代付业务实行承诺办理制,租住房屋可联网查询权属的,实行零材料办理。租住房屋无法联网查询权属的,申请职工应配合提供房屋产权文件、已备案的商品房购房合同、政策性住房购房合同及准购资格名单、住建或规划部门批复建房文件、不动产部门出具的产权证明或住建部门备案证明等之一材料协助核查。单位或个人转(代)租房源的,还应提供房屋所有权人同意该房屋转租或委托代租的公证书。

五、办理流程

租房缴存职工可通过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服务柜台、海南公积金APP或住房公积金网上服务大厅等线下、线上渠道申请办理约提代付的签约、变更及解除三项业务。

六、业务生效时间

签约业务当月10日前审批通过的,默认当月起生效;当月10日(含)后审批通过的,默认次月起生效。具体生效时间也可由职工指定延后生效。变更及解除业务提交成功后实时生效。

为实现职工换租或续租时约提代付业务的无缝衔接,约提代付业务支持在当前约提有效情况下,预先办理下一笔约提代付,指定生效与终止年月;也支持延长约提代付到期时间(约提有效期最长不超3年)。

七、租金支付时间

每月10日为租金支付时间节点,遇节假日、双休日或银行支付故障等原因顺延。选择按月代付方式的,自生效当月起租金每月支付;选择按季代付方式的,自生效当月起支付3个月租金,后续每满3个月支付当季租金。

举例1:职工张某1月5日申请办理按季代付租金,1月7日经办机构审核通过,则张某的约提代付自1月份起生效。1月10日管理机构将支付当季(1月至3月)租金至房屋出租人,第二次将在4月份支付当季(4月至6月)租金,依此类推。

举例2:职工李某1月9日申请办理按季代付租金,1月10日经办机构审核通过,则李某的约提代付自2月份起生效。2月10日管理机构将支付当季(2月至4月)租金至房屋出租人,第二次将在5月份支付当季(5月至7月)租金,依此类推。

八、租金支付额度

代付租金按十元整倍数支付,每月最高900元/人,且不超过实际每月支付房租。签约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不能足额代付的,预留10元后实行差额提取代付。

举例1:职工张某约定代付租金900元/月,2月10日代付租金时张某个人住房公积金余额为800元,则2月10日转账至房屋出租人租金为790元。

举例2:职工李某约定代付租金800元/月,2月10日代付租金时李某个人住房公积金余额为769元,则2月10日转账至房屋出租人租金为750元。

九、收款银行账号

为推进海南省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在住房公积金领域应用,房租约提代付租金默认转账至房屋出租人本人的海南省社保卡银行账号。房屋出租人无海南省社保卡的,可提供在海南省设有经营机构的商业银行收款账号,具体为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交行、光大银行、招商银行、海南银行、民生银行、海南农信社、兴业银行、中信银行、邮储银行、浦发银行等14家银行,后续新增的商业银行以业务办理实际为准。房屋出租人为单位的,默认转账至单位的银行收款账户。

十、新旧业务衔接

房租约提代付业务2021年2月1日起正式实施,2021年2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期间首次办理房租约提代付业务的职工,办理时前12个月内已支付过的房租且未提取过的,可一次性补提至本人银行卡账户;2021年6月30日后再办理房租约提代付业务的,之前已付房租未提取过的将不再补提。

封面图来源于资料图,图文无关

来源:海口网

记者:伍凤妹

编辑:杨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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