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国际和华能国际这两个上市公司哪个更好一些?
都很不错。华电集团是国家电力体制改革后新成立的五大全国性发电集团之一,另外四家是: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和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这五家电力家团都属于大型国有企业。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HUANENG Power Intl Inc.),成立于1994年6月30日,该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在中国全国范围内开发、建设和经营管理大型发电厂,截至2007年6月30日拥有权益发电装机容量31747兆瓦,可控装机容量为36024兆瓦,是中国最大的上市发电公司之一。
公司为什么要进行股票回购?回购完后公司从股票那募来的钱的总额不还是一样的吗?
发布单位及时间等《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征求意见稿)》中国证券监督管理**会二○○八年九月二十一日为适应资本市场发展实践的需要,现对《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证监发[2005]51号)中有关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行为补充规定如下:规定征文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应当由董事会依法作出决议,并提交股东大会批准。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应当在充分了解相关信息的基础上,就回购股份事宜发表独立意见。二、上市公司应当在股东大会召开前3日,将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及召开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前10名股东的名称及持股数量、比例,在证券交易所网站予以公布。三、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就回购股份作出的决议,应当包括下列事项:(一)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二)拟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和比例;(三)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以及资金来源;(四)回购股份的期限;(五)决议的有效期;(六)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七)其他相关事项。四、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对回购股份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五、上市公司应当在股东大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后的次一工作日公告该决议,依法通知债权人,并将相关材料报送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备案,同时公告回购报告书。六、上市公司应当在下列情形履行报告、公告义务:(一)上市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日予以公告;(二)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的,应当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予以公告;(三)上市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定期报告中公告回购进展情况,包括已回购股份的数量和比例、购买的最高价和最低价、支付的总金额;(四)回购期届满或者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的,上市公司应当公告已回购股份总额、购买的最高价和最低价以及支付的总金额。七、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八、上市公司不得在以下交易时间进行股份回购:(一)开盘集合竞价;(二)收盘前半小时内。九、上市公司在下列期间不得回购股份:(一)上市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二)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三)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回购期届满或者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的,公司应当停止回购行为,并在2个工作日内公告回购股份情况以及公司股份变动报告。十、上市公司在公布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至回购股份完成之日后的30日内不得公布或者实施现金分红方案。上市公司回购股份期间不得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十一、本补充规定自发布之年 月日起施行。《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证监发[2005]51号)中有关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规定同时废止。
专来自项债项目资金怎么拨付
律师分析:项资金应严格按照资金拨付程序、年度项目计划和项目进度拨付。专项资金支出预算拨款纳入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的,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相关规定办理。专项资金支出预算确定后,严禁随意调整预算,改变支出用途。因客观原因确需调整专项资金使用用途、变更项目内容或调整预算的,业务主管部门必须提出变更申请,并附变更政策依据和说明,按规定程序报批。专项资金应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滞留、截留、挪用,不得用于专项资金规定使用范围以外的开支。专项资金实行专账核算。专项资金按规定实行报账制的,专项资金支出预算属政府采购目录范围的,在项目资金的预算编制和下达时均应按照政府采购的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依据】:《国务院樱瞎关于加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的若干意见》第十四条需由国务院批准的专项规划,要拟定年度计划。编制部门应在已确认的立项基础上,于每年10月向发展改革部门提出下一年度国家级专项规划报批建议。发展改革部门商有关部门在此基础上拟订国家级专项规划年度审批计划,于每年12月前报国务院,经国务院批准后执行。基础工作不深入,不能保证在一年内完成上报程序的规划,不应列入年度审批计划。各部门应按照审批计划有序报批。未列入审批计划的,原则上不予受理。第十五条国家级专项规划报批时,除规划文本外还应附下列材料:(一)编制说明,包括编制依据、编制程序、未予采纳的相关部门和专家意见及其理由等;(二)论证报告;(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要报送的其他有关材料。第十六条报国务院审批的国家级专项规划,编制部门须会签发展改革部门后上报,也可与发展改革部门联合上报。国务院授权由有御颂陪关部门批准的国家级专项规划,编制部门应会签发展改革部门。第十七条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印发或批准的镇蠢专项规划应在印发同时报国务院备案,并抄送发展改革部门。第十八条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以及涉及国家秘密的内容外,国家级专项规划应在批准后一个月内向社会公布。国家级专项规划报批时,应明确公布事项,即全文公布、删去涉密内容后公布或不公布,以及公布机关。第十九条发展改革部门建立规划信息库。有关部门在规划印发的同时,应将电子文档和纸质文件送发展改革部门入库。审核通过
在资金募集上私募股权有什么特点?
私募股权投资(PrivateEquity,简称“PE”)是指通过私募形式对私有企业,即非上市企业进行的权益性投资,通过上市、并购或管理层回购等方式,出售持股获利。广义上讲,私募股权投资涵盖企业首次公开发行前各阶段的权益投资,即对处于种子期、初创期、发展期、扩展期、成熟期等各个时期企业所进行的投资。因此私募股权投资也包括创业投资[1]。中国作为世界上增长最快的经济体,加上日益改善的投资环境和人民币升值的长期趋势,使得投资中国的资产得到的回报较高,引起私募股权基金对“中国战略”日益重视。中国也已成为亚洲最活跃的私募股权投资市场。私募股权投资机构在中国大陆地区共投资129个案例,参与投资的机构数量达77家,整体投资规模达129.73亿美元。进入模式增资扩股:企业向引入的海外战略投资者增发新股,融资所得资金全部进入企业,此种方式比较有利于公司的进一步快速的发展。如华平和中信资本参与哈*集团的改制过程中,以20.35亿元作价增资哈*取得其45.0%股权。股权转让:由老股东向引入的投资者转让所持有的股权(通常是高溢价),满足部分老股东变现的要求,融资所得的资金归老股东所有。如PAG接下了“中国童车之王”好孩子集团的67.4%的股权,出让方AIG、SB和第一上海各自获得2-5倍回报。一般来说,增资和转让这两种方式被混合使用。如无锡尚德在上市前多次采用老股东转让股权和增资扩股引进国际战略投资者。在国外,还有一种常见的安排,即私募股权基金以优先股(或可转债)入股,通过事先约定的固定分红来保障最低的投资回报,并且在企业清算时有优先于普通股的分配权。[2]鉴于国内投资市场的一些政策限制,国外PE进入时,一般不选择直接投资中国企业的本土实体,而要对企业进行改制,通过成立海外离岸公司或购买壳公司,将境内资产或权益注入壳公司,使国内的实体企业成为其子公司,以壳公司名义在海外证券市场上市筹资。这种方式俗称“红筹上市”。这样,就可将境内资产的收入和利润合法地导入境外控股母公司。私人股权投资基金对中国的投资和退出,都将发生在管制宽松的离岸。比如盛大网络,由于监管部门规定互联网内容提供商的经营牌照必须掌握在中国公司手里,那么构造上述通道来引渡资产,就成了不可或缺的安排。在“尚德太阳能”案例中,就是在英属维京群岛成立由施正荣控制的PowerSolarSystemCo.,Ltd.,再通过该BVI公司收购了中外合资企业无锡尚德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原有股东的全部股权,从而使其成为实际持有“无锡尚德”100%权益的股东。此后在上市过程中,又在开曼群岛成立了“尚德控股”,通过以“尚德控股”的股票与该BVI公司股东的股票进行换股,实现了“尚德控股”间接持有“无锡尚德”100%的权益,从而完成了境内企业的权益进入海外上市主体的目标。股权设计方式PE投资国内企业,在股权设计上是比较灵活的,而且,随着私募投资基金目的的不同[3],其对于股权的要求具有不同的特点。广义的私募股权投资可按投资对象和目的分为创业投资[4]、成长型投资、并购基金[5]、上市后私募投资(即PIPE)[6]、夹层投资[7]、重组/重振资本、Pre-IPO资本、不良债权投资、不动产投资以及专注于某具体行业或领域的私募股权投资资金等。多数私募投资者除了参与企业的重大战略决策外,一般不参与企业的日常管理和经营。他们需要在董事会占有至少一个席位,拥有一票否决权,而且很多PE投资者会指派被投资公司的财务总监,对企业财务进行掌控。一般情况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占公司股份不超过30%。而且为了减少对于股份的稀释,采取可转换公司债券和可转换优先股之类的金融工具,并能根据需要做出调整。另外,国外PE的常见方法还有“卖出选择权”和转股条款等。卖出选择权要求被投资企业如果未在约定的时间上市,必须以约定价格回购私募股权基金的那部分股权,否则私募股权基金有权自由出售所持公司股权,这将迫使经营者为上市而努力。转股条款是指投资者可以在上市时将优先股按一定比率转换成普通股,同享上市的成果。并购重组基金通过收购上市公司的股权,将其下市、重组、整合然后再上市,在这过程中必须先获得目标企业的控制权。也有一些PE投资基金逐渐倾向于从参股到控股,如麦格理基础设施基金通过控股提升企业价值获得高额回报,它们期望从被动的少数股权投资转变为购买控制权,甚至100%买断。
为何永续债既可归类为负债又可归类为所有者权益?
永续债既可归类为负债,又可归类为所有者权益,是因为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的区分,主要在于发行的永续债偿还的条件,如果永续债,未来是以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自身权益工具数量是固定的,又可以避免未来无条件的支付现金,那永续债就是所有者权益,否则就归类为金融负债。
归还永续债怎么记入现金流
归还永续债的现金流记录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利息的支出,另一部分是本金的支出。在现金流量表中,利息支出部分将记入投资活动中的“付出利息”,本金支出部分将记入筹资活动中的“偿还债务”。
永续债是什么?
永续债,与普通债券融资相比有明显的优势,没有还本压力,融资成本低等等,在我国,永续债一般被称为“可续期公司债券”。什么是永续债?永续债空扮乱,又称无期债券,是指没有确定的到期期限或到期期限非常长,且发行人没有返还本金但有定期支付利息义务的混合资本证券。在我国,永续债一般被称为“可续期公司债券”。永续债的特点1、永续债券的清偿优先级应该在普通债权之后,在普通股和优先股之前。2、还款时间长是永续债券最重要的特征之一。本金偿还时间的不确定性将导致许多投资者无法及时收回本金。在出售永续债券时,应规定赎回步骤。购买一段时间后,购买者有权赎回本金。3、由于永续债券的存续时间较长,需要根据当时的经济环境和企业的经营状况改变永续债券的利率,以确定合适的利率。当不断调整自己的利率时,会对买家赎回自己的资金产生一定的影响。4、发行永续债券的时候应该更多考虑的是发行人,发行人应该针对利息支付方缺或面的时间以及利息支付的方式和利息支付的单、复利的方式进行规定,也应该针对无条件的免除条款进行相关的计算。5、就永续债券的付息时间顺序而言,企业应在支付证券之前支付永续债券的利息。永续债的优势1、永续债券融资与普通债券融资相比,永续债的融资优势为,无还本压力,永续债是永久支付利息,不用偿还本金,无还本压力,不会给企业造成财务困境,而普通债券需要企业到期之后归还本金;信誉良好,实力雄厚的大企业发行的永续债筹资成本要低于普通债券,减轻企业利息压力;永续债融资限制条件少,更容易获得资金;永续债融资可以计入企业股东权益之中,能降低企业的资产负债率,美化企业财务报表。2、永续债融资与普通股权融资相比,永续债融资优势为,融资成本低,永续债融资资本成本与普通债券资本成本相近,要远低于普通股融资的资本;不会摊薄股东权益,永续债融募集的资斗档金计入其他所有者权益之中,不会增加股本,所以不会摊薄每股收益,如果上市公司采用配股和增发的方式融资,会对企业的股本和每股收益产生最直接的影响,全面摊薄每股收益;限制条件少,与配股和增发相比,永续债融资的限制条件少,更利于企业筹集资金;永续债的债务利息可以税前扣除,具有利息低税效果,与普通股相比,公司支付的股利分红不可以在税前扣除,必须从税后净利润中扣除支付。
贸易融资可以做私募基金的形式吗
私募基金公司的有限伙伴可以向其它个人借款融资;私募股权融资(privateequity,以下简称pe)是指通过私募形式对私有企业,即非上市企业进行的权益性投资,在交易实施过程中附带考虑了将来的退出机制,即通过上市、并购或管理层回购等方式,出售持股获利。在资金募集上,主要通过非公开方式面向少数机构投资者或个人募集,它的销售和赎回都是基金管理人通过私下与投资者协商进行的。另外在投资方式上也是以私募形式进行,绝少涉及公开市场的操作,一般无需披露交易细节。多采取权益型投资方式,绝少涉及债权投资。pe投资机构也因此对被投资企业的决策管理享有一定的表决权。反映在投资工具上,多采用普通股或者可转让优先股,以及可转债的工具形式。
永续债是什么意思?
永续债券,又称无期债券,是非金融企业(发行人)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注册发行的“无固定期限、内含发行人赎回权”的债券。永续债的每个付息日,发行人可以自行选择将当期利息以及已经递延的所有利息,推迟至下一个付息日支付,且不受到任何递延支付利息次数的限制。
在国际资本市场上,永续债是比较成熟的金融产品。为提高银行永续债(含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的流动性,支持银行发行永续债补充资本,中国人民银行创设了央行票据互换工具。
永续债的优缺点?
【1】优点
发行主体以国企为主,在一定程度给高负债率的国企起到降杠杆的作用,而且企业也不用担心永续债持有人参与公司经营和稀释股权的问题。永续债的票面利率一般要高于普通债券,且永续债利率跳升机制,跳升基点越低的,票面利率会越高。
【2】永续债的缺点
永续债的发行人可以递延付息,且不受次数限制,不承担违约责任。也就是说,发行人可以自行选择将当期利息推迟至下一个付息日支付。但递延付息要符合一定的条件,也有相应的惩罚性条款。除此以外,永续债的流通性也较差,变现能力比较弱,这也是永续债的缺点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