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溢价包括哪些(资本溢价是什么)

2023-12-02 11:07:18 59 0

资本溢价是什么

资本(或股本)溢价,是指企业投资者投入的资金超过其在注册资本中所占份额的部分,在股份有限公司中称之为股本溢价(1)企业收到投资者投入的资本:借:银行存款(等)贷:实收资本资本公积—资本溢价/股本溢价(2)企业经股东大会或类似机构决议,用资本公积转增资本:借:资本公积—资本溢价/股本溢价贷:实收资本

资本溢价是什么?

资本溢价是指企业在筹集资金的过程中,投资人的投入资本超过其注册资本的数额。资本溢价指有限责任公司投资者交付的出资额大于按合同、协议所规定的出资比例计算的部分,是资本公积金的组成之一。

资本公积包括在筹集资本过程中的资本溢价部分及按国家规定增加的资本公积等。()

是对,您没有做本题。

什么是资本溢价求答案

资本溢价是指企业在筹集资金的过程中,投资人的投入资本超过其注册资本的数额。该项差额是按投资人的出资额与其在新增注册资本中应占的份额数的差异计算的。在企业创立时,出资者认缴的出资额全部记入实收资本科目,在企业的产权制度改革过程中,遇到企业重组并有新的投资者加入时,相同数量的出资额,由于出资时间不同,对企业产生的影响也不一样。在创立时投资,不但投资风险性很大,而且资本利润率很低,而新加入的投资者既避开了产品试生产,开辟市场的风险,又享受了企业经营过程中业已形成的留在收益。所以,为了维护原有投资者的权益,新加入的投资者要付出大于原有投资者的出资额,才能取得与原投资者相同的投资比例。其中,按投资比例计算的出资额部分,记入实收资本科目,大于部分应记入资本公积科目。一般企业资本溢价产生的原因  对于一般企业(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而言,在企业创立时,出资者认缴的出资额即为其注册资本,应全部计入实收资本科目。此时不会出现资本溢价。而当企业重组并有新投资者加入时,为了维护原有投资者的权益,新加入的投资者的出资额就不一定全部都能作为实收资本处理。其原因主要有:  ①补偿原投资者资本的风险价值以及其在企业资本公积和留存收益中享有的权益。  相同数量的投资,由于出资时间不同,其企业的影响程度不同,由此而带给投资者的权利也不同,往往前者大于后者。所以新加入的投资者要付出大于原有投资者的出资额,才能取得与原有投资者相同的投资比例。  另外,留存收益和资本公积属原投资者的权益,但没有转入实收资本。如果新投资者一旦加入,则将与原投资者共享该部分权益。这显然不公平合理,因此为了补偿原投资者的权益损失,新投资者如果需要获得与原投资者相等的投资比例,就需要付出比原投资者在获取该投资比例时所投入的资本更多的出资额,从而产生资本溢价。  ②补偿企业未确认的自创商誉  一个企业从创立、筹建、生产营运,到开拓市场,构造企业的管理体系等,都会在无形之中增加企业的商誉,进而增加企业的财富。但是在现行企业会计制度下,出于会计计量上的不确定性和会计稳健原则等的考虑,企业不能够确认自创的商誉。因此,在企业的所有者权益中,并没有体现因自创商誉而使企业所有者财富增加的部分。然而如果新投资者加入企业,将毫无疑问地会分享到自创商誉的益处,那么新投资者就必须付出更多的投入资本,以补偿原投资者在自创商誉收益权方面的损失。在这种情况下,新投资者投入的资本,也会超过其按投资比例在实收资本中所拥有的部分,从而产生溢价。.请各位高手帮个忙

资本溢价是否缴纳企业所得税

  根据企业发展需要进行增资,后来的投资者想获取其股权并且投入资金占控股,必须依据接受投资公司的整体价值来权衡其应该投入的资金。例如:接受投资公司(A公司)注册资本4500万元,但整体价值达到18000万元,投资方(B公司)想要取得52%的股份,就必须投入9360万元,但其占注册资本只能是2340万元,所以7020万元应计入资本公积。请问,被投资企业形成的这部分溢价是否征收企业所得税?

资本溢价是指投资者缴付企业的出资额大于该所有者在企业注册资本中所占有份额的数额。在会计处理上,投资者投入的资本等于按其投资比例计算的出资额,应计入“实收资本”科目,超过的部分应计入“资本公积-资本溢价”科目;股本溢价是指股份有限公司溢价发行股票时实际收到的款项超过股票面值总额的数额以及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形成的股本溢价。在面值发行股票时,企业发行股票取得的收入,应全部记入“股本”科目;在溢价发行股票时,企业发行股票取得的收入,等于股票面值的部分计入“股本”科目,超过股票面值的溢价收入记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科目。由此可见,资本(或股本)溢价属于所有者权益,即股权权益,而不是企业经营取得的营业收入,不作为营业利润征收企业所得税,并且被投资企业清算时,亦不计入清算所得。

    因为被投资单位增资扩股等原因而增加的资本(或股本)溢价,投资企业应按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的份额,增加长期股权投资,同时增加资本公积(股权投资准备)。股票发行形成的溢价虽然是企业股东权益,但并未实质取得,根据《国家税务总*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的规定,企业转让股权收入,应于转让协议生效、且完成股权变更手续时,确认收入的实现。也就是说完成股权变更手续是确认收入实现的必要条件。所以,投资企业持股期间,属于股权权益的资本溢价(包括将资本溢价所形成的资本公积转为股本),也不用缴纳企业所得税。并且资本溢价不论投资方企业如何会计处理,企业所得税不得增加该项长期投资的计税基础,转让股权时应当以初始投资成本确认扣除。所以,资本溢价最终体现在投资企业股权转让所得之中,投资企业股权未转让之前,不存在对资本溢价征收企业所得税。

专家团队:纪宏奎  赵辉 张国勇  于敏  刘小玲 周学斌

单位:中汇(武汉)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十堰分公司

中汇(武汉)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十堰分公司

十堰分公司地址:十堰市维也纳商业广场1901室

金财财税政策问答|资本公积(资本溢价、股票溢价)转增资本,如何缴税?

图|“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涉税问题”思维导图

1、个人股东取得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溢价,形成的资本公积转增的股本,免税。

 

图|文件规定及其争议

图|文件规定

对于企业股东而言,被投资企业将资本溢价(股本溢价)形成的资本公积,转增资本(股本)时,相当于企业股东取得股权分红。其税务处理如下:

被投资企业因资本溢价(股本溢价)而形成的资本公积转增为企业股东的资本(股本)时,相当于企业股东取得分红。对于这种特殊的“分红”,企业所得税有专门的优惠政策。

《国家税务总*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第四条规定:“被投资企业将股权(票)溢价所形成的资本公积转为股本的,不作为投资方企业的股息、红利收入,投资方企业也不得增加该项长期投资的计税基础。”

根据上述规定,企业股东在取得新增注册资本(股本)时,并不需将取得的注册资本(股本)计入收入申报企业所得税,但也不能增加计税基础。因为不能增加计税基础,导致企业股东将来出售股权时可供抵扣的成本就少了,在将来转让时才会“补上”这边企业所得税。

拓展:以非股权(票)溢价形成的资本公积、留存收益转增股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应计入收入总额。企业以非股权(票)溢价形成的资本公积、留存收益转增股本,企业股东应确认为所得税收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为免税收入。其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三条,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其中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企业股东如满足上述居民企业间直接投资或连续持有上市公司股票12个月以上的条件,可以就企业以非股权(票)溢价形成的资本公积、留存收益转增股本获得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

什么叫资本溢价?

资本溢价是指企业在筹集资金的过程中,投资人的投入资本超过其注册资本的数额。该项差额是按投资人的出资额与其在新增注册资本中应占的份额数的差异计算的。

资本公积—资本溢价哪些地方会涉及到?

股东入资,新增股东

资本公积的内容包括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以及其他综合收益。(  )

A解析:资本公积的内容包括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和其他资本公积等,不包括其他综合收益。【知识点】资本公积【考点】资本公积概述【考察方向】概念释义【难易程度】中

什么是资本溢价?

是指企业在筹集资金的过程中,投资人的投入资本超过其注册资金的数额。

  在企业创立时,出资者认缴的出资额全部记入“实收资本”科目,在企业的产权制度改革过程中,遇到企业重组并有新的投资者加入时,相同数量的出资额,由于出资时间不同,对企业产生的影响也不一样。在创立时投资,不但投资风险性很大,而且资本利润率很低,而新加入的投资者既避开了产品试生产,开辟市场的风险,又享受了企业经营过程中业已形成的留在收益。

收藏
分享
海报
0 条评论
4
请文明发言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