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国债资金管理办法?
陕西省国债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决策,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国债项目管理工作,改善投资环境,规范全区国债项目管理,提高投资效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政策的规定,结合本区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国债项目,是指国家为了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拉动经济增长,改善贫困地区的投资环境而用国债资金安排的建设项目。
第三条 本行政区域内的国债项目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 各级**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的主要领导为项目建设的第一责任人,为项目建设创造条件,落实配套资金,营造良好的建设环境。
第五条 建立国债项目管理协调会议制度,及时研究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协调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二次,可根据情况不定期举行。
第六条 地、县发展计划部门为国债项目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协调相关业务部门,做好国债资金计划和建设的管理工作,对国债项目的申报、审批、实施、竣工验收等建设全过程实行动态管理,履行指导、协调、监督及咨询服务职能。
第二章 项目管理
第七条 为了加强项目前期工作,地区每年从财政预算内拨付一定数额经费用于项目前期工作,该项经费的使用由地区重点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提出意见,提交重点项目建设领导小组会议讨论,经领导小组组长审签后,由地区财政集中支付。
第八条国债项目的申报、审批要严格执行国家基本建设程序和审批权限,一般需经过项目建议书审批、可行性研究论证、初步设计或实施方案审查审批三个阶段。对于小型项目可按规定相应简化基本建设审批程序,直接进入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审批阶段。
第九条地、县发展计划部门要严格按照要求履行项目审查、审批手续,凡没有审查、审批的项目,不得列入国债项目年度投资计划。
第十条建设项目投资计划下达后,地、县发展计划部门要及时将投资计划下达到项目建设单位。项目建设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内容和规模及时组织实施。
第十一条地、县发展计划部门要加强对国债项目的管理工作,及时了解和掌握项目建设情况,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各县发展计划部门必须在每月3日前向上级计划部门上报本县上月国债项目进展和资金到位情况。
第十二条各项目建设单位要加强项目管理,随时检查项目建设情况,每月向县发展计划部门、统计部门报送建设进度和投资完成情况。
第十三条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投资计划下达后,建设单位要办理固定资产投资许可证。
第十四条具备开工条件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必须办理开工审批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
第十五条 项目建设必须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工程合同制。项目法人对项目建设、资金使用、工程质量以及项目建成后管理的全过程负责,项目法人在项目建设中要及时制定和完善工程质量管理、资金管理、合同管理、招标管理和责任分工等制度和措施,强化内部责任约束机制,提高项目管理水平,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第十六条 国债项目的设计、施工、设备材料采购、监理必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相关规定进行招标。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涉招标投标活动。招标人进行自行招标的要按《工程建设项目自行招标试行办法》(2000年国家计委第5号令)执行。地、县发展计划部门对国债项目的工程招投标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七条 各县各有关部门和项目建设单位要严格执行《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00年***第279号令),切实加强工程质量的全过程管理,建立健全工程质量管理和监督机制,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
第十八条 国债项目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实行工程监理制,严格控制建设项目的投资、建设工期和工程质量,加强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第十九条 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设备材料采购、工程监理等应当依法订立合同,明确合同双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严禁转包和违法分包工程,严禁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
第三章 资金管理
第二十条 国债资金实行专户储存制度。地区财政和已建立会计核算中心的县都必须在会计核算中心设立国债资金专户,实行国债资金集中支付、会计集中核算制度。未建立会计核算中心的县,在国库或财政部门设立国债资金专户,项目建设单位也要设立国债资金专户。财政国债专户要按项目建设进度及时、足额向项目建设单位拨付建设资金。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第二十一条 加强和完善国债资金的监管,建立国债资金财务专管员制度。每个国债项目都要确定财务专管员,财务专管员由财政、发展计划及项目主管部门的相关人员担任。具体负责对项目单位日常财务管理活动的监督检查。项目单位申请资金拨付时,先由财务专管员审核签字,再由发展计划部门、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后报财政国债专户拨付。财政部门要逐一对项目单位的资金管理、帐务处理、款项的支付使用等情况进行指导、检查。各级审计部门对国债项目的各个环节进行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的审计监督。纪检、监察部门也要经常介入国债项目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二条强化对国债资金项目概、预、决算的审核管理。国债资金项目计划下达后一个月内,项目单位应申请财政部门对项目的概、预算进行审核,审核确认后的概预算做为项目工程招投标及资金结算的依据。项目完工后一个月内,项目单位申请财政、审计部门对竣工决算进行审核、审计,审定确认的竣工决算作为竣工验收、资产移交和工程款最终结算的依据。
第二十三条国债项目配套资金的管理。属地县财政配套的资金,先拨入国债资金专户,统一拨付。属于项目单位自筹配套的,项目单位要按工程进度、按比例落实到位,转入国债项目专户统一拨付。属于群众投工投劳配套的,要确定详细的考核定额、计量标准,健全考核记录体系,并定期汇总反映到项目执行情况中去。
第二十四条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工作。发展计划部门、主管部门在考察论证、上报有地、县配套资金的国债项目时,先由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同意,以便统筹安排配套资金预算。财政部门分解划转国债资金预算指标,必须以计划部门下达的计划为依据。
第四章 竣工验收
第二十五条建设项目按照批准的设计或实施方案的内容全部建成后,要及时组织验收,投入使用,尽快发挥投资效益。
第二十六条 国债项目的验收由发展计划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审批权限分级组织验收。申请验收的项目必须提供以下资料:(一)项目的审批文件;(二)竣工验收申请报告;(三)工程决算报告;(四)工程质量检查报告;(五) 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六) 工程质量监督报告;(七)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审核批复;(八)工程竣工审计意见书;(九)其它需要提供的资料。
第二十七条 项目竣工验收后,要及时办理固定资产产权登记移交手续,接管单位要依法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第二十八条项目建成运行后,主管部门和项目建设单位要对项目的实际投资效果进行后评价。重视项目后期的管理,确保国家投资充分发挥效益。
第二十九条 要建立健全项目档案,项目竣工验收后,从项目前期到工程竣工验收的各个环节的文件资料都要按规定收集、整理、归档,并按照国家规定向有关部门报送备案。第五章 奖惩措施
第三十条建立责任书考核制度。对建设项目从计划执行、建设程序、资金到位、工程质量、统计工作等各方面进行综合考评,签订责任书,进行奖惩。
第三十一条对项目建设工作组织领导得力,配套资金落实,按期完成计划,国债资金及时到位,工程建设质量好,按时报送各项报表的县,在安排下年度投资建设计划时,予以倾斜奖励。
第三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暂停国债项目的申报。(一)挥霍、浪费、截留、挤占、挪用国债资金的;(二)配套资金严重不落实的;(三)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完成建设项目的;(四)擅自调整建设计划或变更项目设计的;(五)不能及时报送各类工作报表的。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三条本办法由行署发展计划处负责解释。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村卫生室国债项目补助资金如何支付
同问。。。
买房时住宅专项维修基金必须要交吗
按照新的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购买新房是必须要交这个款项的,有些是交到开发公司有些是物业公司代收,有些地方政策不一样。维修基金用在哪些地方,维修资金金只有在保修期满后,对物业公共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维修、更新时才能使用。具体业主按照投票权的确定标准分摊费用比例。维修资金闲置时,除用于购买国债或无风险的理财范围外,禁止挪作他用。资金缴纳:维修资金的收取比例按照购房者从开发商处购买房屋、办理产权过户时按照总房价2%~3%或每平方米100至200元的标准缴纳至物业所在市房地产主管部门指定的商业银行。维修资金的具体收取标准由各地房地产主管部门根据当地实际确定。
抗疫特别国债资金怎么用?
发布时间:06-2109:19央广网官方帐号
据财政部通知,6月18日,2020年抗疫特别国债一期和二期招标,备受关注的抗疫特别国债发行正式拉开大幕。本次抗疫特别国债如何发行?个人投资者如何购买?资金又将用于何处?财政部有关负责人和专家进行了解答。
怎么发?
全部公开招标发行
财政部一期国债为5年期固定利率附息债,竞争性招标面值总额500亿元;二期国债为7年期固定利率附息债,竞争性招标面值总额500亿元。两期国债定于6月18日招标,6月19日开始计息,招标结束至6月19日进行分销,6月23日起上市交易。
抗疫特别国债采用怎样的发行方式?
财政部国库司有关负责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介绍,今年1万亿元抗疫特别国债将采用市场化方式,全部面向记账式国债承销团成员公开招标发行。抗疫特别国债期限品种,在匹配财政资金使用周期的基础上,充分考虑了国债收益率曲线建设需要,以10年期为主,适当搭配5年、7年期,进一步提升国债收益率曲线上关键点的有效性。
“国债市场已经成为具有较大容量、能够充分满足财政筹资和投资者投资交易需求的重要场所。”该负责人表示,抗疫特别国债市场化公开发行将进一步提升国债市场容量,更好发挥国债市场在金融体系中的作用,促进国债市场长期发展。
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关于“该发的债加快发行”相关要求,抗疫特别国债将从6月中旬开始发行,7月底前发行完毕。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财政研究室副主任何代欣对本报记者表示,强调“该发的债加快发行”,就是要早发行、早使用、早见效。抗疫特别国债筹集的资金对经济运行至关重要,抓好“六保”等工作也急需资金投入,加快国债发行可让资金尽快到位,发挥作用。
怎么买?
个人可参与分销交易
抗疫特别国债,个人能否购买?利率水平怎样?
据介绍,与一般记账式国债相同,抗疫特别国债不仅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上市流通,还在交易所市场、商业银行柜台市场跨市场上市流通。个人投资者可以在交易所市场、商业银行柜台市场开通账户,参与抗疫特别国债分销和交易。具体可以查询相关场所的交易规定,或咨询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招商银行、北京银行、南京银行等开通记账式国债柜台业务的银行。
值得注意的是,发行通知中公布的抗疫特别国债的缴款账户只接受记账式国债承销团的承销缴款,不接受个人转账。抗疫特别国债与一般记账式国债相同,不可提前兑取,可在二级市场交易,交易价格根据市场情况波动,盈亏由投资者自负。
利率方面,与仅向个人投资者销售的储蓄国债不同,抗疫特别国债为记账式国债,利率通过国债承销团成员招投标确定,随行就市。目前,5年、7年、10年期记账式国债收益率约为2.5%、2.8%、2.8%。
在何代欣看来,国债一般收益稳定,而且有国家信用作为担保,几乎没有风险,向来受到机构和个人投资者青睐。这次抗疫特别国债面向个人发行,可以说是为居民投资增加了一个不错的选项。
怎么用?
支持公共卫生和抗疫相关支出
财政部副部长许宏才此前介绍,抗疫特别国债这部分资金,主要用于公共卫生等基础设施建设和抗疫的相关支出,包括支持小微企业发展、财政贴息、减免租金补贴等。各地可以在分配的额度内按照一定的比例预留机动资金,解决基层特殊困难的急需资金需求,根据实际需要,自主分配使用。“抗疫特别国债不列入财政赤字,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通过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下达给地方。”
在具体下达方式上,财政部预算司司长李敬辉表示,考虑到抗疫特别国债是由中央财政统一发行并支付利息,带有一定的财力补助的性质,为了体现地区间的公平,财政部主要按因素法切块到省级财政部门。省级财政部门按照财政部规定的使用范围和“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自主落实到市县基层和具体项目,省级财政部门报财政部备案同意后再下达到市县。
据了解,为规范特殊转移支付及抗疫特别国债资金管理,财政部已经制定资金管理办法,明确抗疫特别国债的资金用途、分配拨付、还本付息、预算编制等内容。
包括发行抗疫特别国债在内,新增赤字、大力压减中央本级支出等举措都旨在加大对地方的财力支持,保基层运转是今年预算安排的重中之重。“目前,我们整体上判断今年地方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基层政府运转方面,资金来源上是有保障的。”李敬辉说。(记者李婕)
江西省、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抗疫特别国债资金管理实施办法》
抗疫特别国债资金管理实施办法
(赣财预〔2020 〕32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抗疫特别国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部印发的《抗疫特别国债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本实施办法所称抗疫特别国债,是指2020年在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特殊时期,由中央财政统一发行用于支持地方基础设施建设和疫情防控的特别国债。
第三条抗疫特别国债资金实行特殊转移机制,按照“中央切块、省级细化、备案同意、快速直达”的原则直接下达县市基层,由基层统筹用于惠企利民。
第四条各级财政部门建立抗疫特别国债台账管理制度,反映抗疫特别国债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情况,确保每笔资金流向明确、账目可查。
第二章资金用途
第五条中央财政分配我省的抗疫特别国债资金,包括中央财政通过政府性基金预算切块分配地方资金,中央财政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用于支持地方疫情防控资金,省级不预留,全部落实到县(市、区)和赣江新区(以下统称“县市”)。
第六条通过政府性基金预算切块分配地方资金,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和抗疫相关支出,县市可在符合抗疫特征的前提下适当扩大支出范围,自主确定基础设施建设和抗疫相关支出的比重,不得拨付给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并按以下规定使用:
(一)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须用于有一定资产收益保障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重点用于公共卫生体系建设、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建设、粮食能源安全和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产业链改造升级、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污水垃圾处理等生态环境治理工程、交通基础设施、供水供电供拨等市政设施、重大区域规划相关基础设施建设等。除上述领域外,县市可投向有一定收益保障的县城建设、农林水利等其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要体现疫情防控和助企纾困导向,并按规定履行必要的项目审批程序,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严禁用于土地储备和棚户区改造项目,严禁用于政府性楼堂馆所和建设政绩工程、形象工程,严禁用于清偿政府拖欠的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上述抗疫特别国债资金可全额作为项目资本金。
(二)在抗疫相关支出方面,主要用于保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包括支持减免企业房租、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落实援企稳岗政策以及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等,主要为应对疫情发生的一次性支出。
第七条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用于支持地方疫情防控支出的资金,主要用于补助县市疫情防控等财力缺口、公共卫生体系建设、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建设、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民生托底保障支出等方面。
第三章资金分配和下达
第八条对通过政府性基金预算切块分配我省的资金,省财政比照中央财政做法,主要按因素法切块分配到县市,具体为:根据县市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规模、2020年新增减税因素各占70%、30%的比重分配,并对25个贫困县增加0.2的调节系数。
调入一般预算统筹用于支持地方疫情防控资金,由省财政根据财政部要求,按照具体用途和项目,采取按因素法分配或根据有关政策安排。
第九条省财政在收到中央财政下达的抗疫特别国债资金后,研究提出资金分配方案,并经财政部备案审核,及时将资金直接下达到县市基层,同时抄送财政部江西监管局。
第十条县市财政部门在收到省财政厅下达的抗疫特别国债资金后,一个月内批复到具体执行单位,及时支付到受益对象,并建立实名台账,详细记录资金拨付使用情况,确保资金精准下达,落实到个人和市场主体。同时,对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和抗疫相关支出的项目,由县市财政部门按照统一格式要求,会同发改部门,联合行文逐级汇总上报省财政厅、省发改委备案,省财政厅、省发改委按要求分别报送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备案。
第十一条各级财政部门在下达抗疫特别国债资金后,应按照预算公开规定及时公开预算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第四章还本付息
第十二条抗疫特别国债本金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偿还。其中:调入一般预算统筹用于支持地方疫情防控资金,由中央财政承担偿还责任;通过政府性基金预算切块分配地方资金,由县市财政承担偿还责任。
还本资金统筹项目投资收益、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解决,必要时可从一般公共预算调入资金解决。
第十三条为减轻基层集中还款压力,从第6年(2025年)开始,每年县市按照分配资金总额的20%偿还本金,第10年偿还完毕。对不能按时还本的县市,省财政通过年终结算扣回相应资金,抵减省财政对其转移支付。个别偿还确有困难的县市,由省财政上报财政部,再由财政部报国务院批准后适当延长不款期限,最多不超过2年。
第十四条县市应根据还款计划合理安排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确保项目投资期限与还本计划做好衔接。项目投资回收资金,可在保障及时还本的情况下,向省财政提出申请,由省财政按程序报财政部审核同意后,滚动投向符合规定的其他项目。
第十五条抗疫特别国债利息全部由中央财政负担。
第五章预算列示
第十六条通过政府性基金预算切块分配地方资金,列入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用于支持地方疫情防控资金,列入一般公共预算中的特别转移支付。
第十七条各级财政部门在接到上级财政下达的抗疫特别国债资金后,相应列入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其中由县市偿还本金的抗疫特别国债资金,按预算法规定编制预算调整方案报本级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
第十八条县市财政按照还款期限要求,将抗疫特别国债还本资金通过政府性基金预算逐级上解中央财政。
第六章绩效管理
第十九条通过政府性基金预算切块分配地方的抗疫特别国债资金,按照“谁立项、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由县市财政部门组织做好全过程绩效管理,省、市财政部门加强备案审核和监督指导。
(一)在细化安排预算资金时,县市财政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根据项目特点科学设定绩效目标,随同预算一并落实到具体项目上,与预算同步批复下达。同时在2020年7月底前,连同项目安排情况一并逐级汇总上报省财政厅备案,省财政厅提出审核意见反馈县市财政部门,县市财政部门根据财政厅审核意见相应调整项目绩效目标,并及时通知项目单位。
(二)执行过程中,县市财政部门按照有关要求组织部门和资金使用单位开展绩效执行监控,对绩效执行监控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及时采取纠偏或调整经费安排,确保资金投向符合政策规定,达到预期目标。
(三)执行结束后,县市财政部门要按规定组织开展绩效评价,并加强评价结果应用。省、市财政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可选择一些资金规模大、影响范围广、社会关注度高的项目开展重点绩效评价,并将绩效评价结果以适当方式进行通报。
第二十条中央财政调入一般预算统筹用于支持地方疫情防控资金,县市财政部门要按照资金具体用途和相关资金管理要求,组织做好绩效管理工作。
第七章监督管理
第二十一条省、市财政部门加强对县市抗疫特别国债资金的监督管理,建立常态化的监督机制,紧密跟踪资金使用情况,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第二十二条对审计部门、财政部江西监管局在资金分配、拨付和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县市财政部门要立即进行整改,并及时向省、市财政部门报告。
第二十三条每年年度终了,县市财政部门要在中央财政实行特殊转移支付机制资金定期报告制度的基础上,全面总结并向省财政汇总报告当年抗疫特别国债资金分配、拨付、使用、偿还和绩效情况,以及监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第二十四条在抗疫特别国债分配、拨付和使用过程中存在虚报冒领、截留挪用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以及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并按规定收回有关资金重新安排使用;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县市财政部门要根据本实施办法,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由省财政厅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2020年7月7日
直达资金管理实施细则
除支持中央财政减税降费的部分资金外,其他资金全部实行直达管理。具体包括四部分:1.列入正常转移支付增量资金,主要用于弥补地方减税降费财力缺口,统筹支持落实“六保”任务。2.列入特殊转移支付部分资金,作为一次性财力安排,主要用于解决基层面临的疫情防控、基本民生保障等临时性特殊困难。3.政府性基金预算中安排的抗疫特别国债资金,主要用于有一定收益的基础设施建设以及抗疫相关支出,同时允许地方预留部分资金用于解决基层特殊困难。4.地方新增财政赤字部分,由市县基层地方政府按照一般债务管理规定安排使用。直达资金是指按照国务院部署纳入直达机制管理实行特殊转移支付的财政资金。直达机制是指财政资金直达基层民生的特殊转移支付机制,是d中央、国务院为对应疫情影响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支持地方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创新举措。直达资金管理遵循“中央切块、省级细化、备案同意、快速直达”的总体原则,坚持惠企利民、精准高效、严格监管,其具体管理要求直达资金要单独调拨定期对账、实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资金直接拨付到最终收款人,做到资金直达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直接惠企利民,并要求按时将直达资金信息导入监控系统。拓展资料:直达资金管理要求有哪些?(一)明确资金范围。中央财政实行特殊转移支付机制的资金(即中央直达资金)包括特殊转移支付资金、抗疫特别国债资金、部分均衡性转移支付资金、部分区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等部分直接惠及企业和保障民生的转移支付等。(二)规范直达资金使用管理。一是严格按照资金支持方向和支出范围使用直达资金,不得擅自改变支持方向、调整支出用途,不得随意扩大支出范围、提高开支标准。二是直达资金要点对点支付到最终收款人,不得采取现金方式支付,不得违规将资金转至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三)加快直达资金使用。区财政督促项目主管部门尽早完善项目立项、可研、环评等前期要素,依法依规抓紧办理开工手续。项目单位要抓紧落实建设条件,确保尽早开工建设,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确保如期保质保量完工投入使用。(四)加强直达资金监管。一是及时录入监控系统。区财政直达资金监控系统总收发岗工作人员要加强对系统中下达的上级直达资金指标的监控,及时将指标流转至相关股室。各支出股室在直达资金使用后第一时间将使用情况录入监控系统。二是建立直达资金使用台账,全过程监控资金使用情况,确保每笔资金流向明确,账目可查。(五)做好直达资金信息公开。区财政将向区人大报告直达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情况,并及时将有关分配情况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六)加强直达资金绩效管理。用于抗疫支出和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要做好全过程绩效管理。在执行过程中,区财政按照有关要求组织部门和资金使用单位开展绩效执行监控,确保资金投向符合政策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第四条国家对科技成果转化合理安排财政资金投入,引导社会资金投入,推动科技成果转化资金投入的多元化。
政府综合财力是指什么
法律分析:地方**综合财力是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性基金预算收入、国有资产经营收入之和。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因相对独立,不能用于平衡预算支出,故一般不将其纳入综合财力考量范畴。法律依据:《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2020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21年中央和地方预算的决议》一、2020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3.地方一般公共预算。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83439.14亿元,晌昌其中,本级收入100123.84亿元,下降0.9%;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收入83315.3亿元。加上从地方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资金及使用结转结余17253.32亿元,收入总量为200692.46亿元。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10492.46亿元,增长3.3%。收支总量相抵,地方财政赤字9800亿元,与预算持平。(二)2020年**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按照地方**债务管理有关规定,地方**专项债务收支纳入**性基金预算管理。根据抗疫特别国债资金管理办法规定,抗疫特别国债收支橡谨液纳入**性基金预算管理。地方**性基金预算本级收入89927.16亿元,增长11.7%,其中梁物,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84142.29亿元,增长15.9%。加上中央**性基金预算对地方转移支付收入7725.25亿元和地方**发行专项债券筹集收入37500亿元,地方**性基金收入总量为135152.41亿元。地方**性基金预算支出115284.32亿元,增长30.2%。(三)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按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有关规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主要根据国有企业上年实现净利润一定比例收取,同时按照收支平衡原则安排相关支出。地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本级收入2992.21亿元,增长28.1%。加上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对地方转移支付收入65.37亿元,以及上年结转收入80.49亿元,收入总量为3138.07亿元。地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670.37亿元,增长27.6%。调入一般公共预算增加至1148.2亿元。结转下年支出319.5亿元。
财务案例讨论(根据下列案例资料,对下列债券发行方案进行分析)
额
中央直达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1.明确资金范围。中央财政实行特殊转移支付机制的资金(即中央直达资金)包括特殊转移支付资金、抗疫特别国债资金、部分均衡性转移支付资金、部分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等部分直接惠及企业和保障民生的转移支付等。
2.规范直达资金使用管理。一是严格按照资金支持方向和支出范围使用直达资金,不得擅自改变支持方向、调整支出用途,不得随意扩大支出范围、提高开支标准。二是直达资金要点对点支付到最终收款人,不得采取现金方式支付,不得违规将资金转至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
3.加快直达资金使用。区财政督促项目主管部门尽早完善项目立项、可研、环评等前期要素,依法依规抓紧办理开工手续。项目单位要抓紧落实建设条件,确保在9月底前开工建设,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确保如期保质保量完工投入使用。
4.加强直达资金监管。一是及时录入监控系统。区财政直达资金监控系统总收发岗工作人员要加强对系统中下达的上级直达资金指标的监控,及时将指标流转至相关科室。各支出科室在直达资金使用后第一时间将使用情况录入监控系统。二是建立直达资金使用台账,全过程监控资金使用情况,确保每笔资金流向明确,账目可查。
5.做好直达资金信息公开。区财政要向本级人大或其常委会报告直达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情况,并及时将有关分配情况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6.加强直达资金绩效管理。用于抗疫支出和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要做好全过程绩效管理。在执行过程中,区财政按照有关要求组织部门和资金使用单位开展绩效执行监控,确保资金投向符合政策规定。
抗疫特别国债资金有哪些管理办法
你好,抗疫特别国债资金管理办法有:一、资金使用方向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抗疫特别国债重点用于抗疫支出和基础设施建设两个方面,另可投向有一定收益保障的县城建设、农林水利等其他项目。严禁用于土地储备和棚户区改造项目,严禁用于政府性楼堂馆所的建设政绩工程、形象工程,严禁用于清偿政府拖欠的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二、资冲消金偿还要求抗疫特别国债利息由中央财政全额负担,资金使用地区自第6年开始,每年偿还20%本金,第10年偿还完毕,并通过政府性基金预算逐级上解中央财政。对不能按时还本的派信地区,在与地方财政办理年终结算时扣回相应资金。个别偿还确有困难的地区,可适当延长还款期限,需经财政部同意后上报国务院批准,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2年。抗疫特别国债还本资金可统筹项目投资收益、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解决,必要时,可从一般公共预算调入资金解决。三、资金下达拨付一要强化资金统筹。要合理把握资金支出节奏和力度,根据财力情况,统筹考虑年度间预算平衡,区分轻重缓急,不能盲目堵窟窿、出政策、铺摊子,合理使用上级补助资金和本级资金,科学安排下半年各项支出,防止“前松后紧”,确保全年财政收支平衡、财政平稳运行。二要规范预算下达。严格按照抗疫特别国债资金预算管理要求,对抗疫特别国债资金单独下达、单独散羡知标识,并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四、资金监督管理一是抗疫特别国债资金全部纳入中央财政直达资金监控系统进行全程监测,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强对资金的日常监管和重点监控,对违规使用抗疫特别国债资金行为,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二是要严格按资金支持方向和支出范围使用,涉及项目资金要严格按照项目批复组织实施,不得擅自改变支持方向、调整支出用途,不得随意扩大支出范围、提高开支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