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有哪些分类(国有企业的分类及判断标准)

2023-11-17 09:35:34 59 0

国有企业的分类及判断标准

当前一些企业披着“国企”的外衣活动,对市场开拓合作造成不利影响,也有的企业形态较为特殊,不易界定其国有属性,因此需要对这些企业是否属于国有企业进行判断。笔者总结现行法律法规对国有企业标准的规定并结合实践予以简要分析。

一、有关国有企业认定标准的规范性文件

有关“国有企业”概念和认定标准的规范性文件较多,包括《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资委、财政部令〔2016〕第32号)、《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施行有关问题的函》(国资厅产权〔2008〕80号)、《国家统计局关于对国有公司企业认定意见的函》(国统函[2003]44号)等,见下表1。

尽管涉及“国有企业”关联概念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较多,但在实践中,认定国有企业通常援引的法律规定为80号文和32号令,其中,80号文适用于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国有企业标注国有股东标识,32号令适用于企业国有资产交易。应该说,32号令和80号文在国有企业的认定标准上是一脉相承的,具体规定及注意事项如下表所示:

基于上表,笔者注意到,适用80号文或32号令,国有企业的范围存在不同,比如,国有独资企业及/或国有全资企业单独或合计持股等于50%,且其中之一为最大股东的企业,在80号文下将认定为国有企业,而在32号令下将认定为非国有企业;而国有实际控制企业,在32号令下将认定为国有企业,而在80号文下将认定为非国有企业。因此,在认定国有企业时,如何适用80号文和32号令,也是需要注意的问题。

笔者倾向于认为,虽然32号令明确适用于企业国有资产交易,但在32号令发布后,认定国有企业宜适用32号令而非80号文。原因是:其一,32号令为国资委、财政部以部令形式发布的部门规章,而80号文为国资委办公厅以公函形式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在法律位阶上32号令更高;其二,32号令于2016年6月发布,而80号文发布于2008年3月,在发布时间上32号令更新;其三,32号令下国有企业的外延更广,这意味着国资监管部门对于国有企业的认定标准也在不断完善,实践中宜适用新标准以更加符合国资监管部门的认定口径;其四,在32号令将国有实际控制企业纳入国有企业分类的情形下,如仍适用80号文,将导致国有实际控制企业被认定为非国有企业,似与相关实践不符。

二、国有企业的分类

依据32号令规定,笔者将国有企业划分为六种类型,具体分类及注意事项如下表2所示:

序号

类型

含义

注意事项

1.

国有独资企业(非公司)

国有独资企业是政府部门、机构、事业单位单独100%出资根据《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的非公司制的经济组织

1.无股东,仅有主管机关

2.非公司形式

3.全民所有制企业

2.

国有独资公司

政府部门、机构、事业单位单独100%出资设立的公司制企业

1.只有一个国资股东

2.公司形式

3.

国有全资企业

政府部门、机构、事业单位、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直接或间接合计持股为100%的国有全资企业

1.公司形式

2.多个国资股东

3.多个国资股东合计持股100%

4.

国有控股企业

1.上述1、2、3所列企业单独或共同出资,合计拥有产(股)权比例超过50%,且其中之一为最大股东的企业;

 

1.公司形式

2.多个股东

3.国资股东股权比例超过50%,且最大股东为国资股东;

5.

国有控股子企业

上述1、2、3,4所列企业单独对外出资,拥有股权比例超过50%的各级子企业

1.公司形式

2.股东个数不定

3.1、2、3、4所列企业单独股权比例超过50%(不含合计持股情形)

6.

国有实际控股企业

政府部门、机构、事业单位、单一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直接或间接持股比例未超过50%,但为第一大股东,并且通过股东协议、公司章程、董事会决议或者其他协议安排能够对其实际支配的企业

1.公司形式

2.多个股东

3.1、2、3、4、5所列企业直接或间接持股比例未超过50%,但为第一大股东且能实际支配该企业

三、关于全民所有制企业是否为国有企业的探讨

全民所有制企业是指根据《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设立的企业,企业财产属于全民所有的,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的商品生产和经营单位。国家依照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原则授予企业经营管理,企业对国家授予其经营管理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和依法处分的权利。与国有独资公司不同的是,全民所有制企业并非公司,故也不存在股东,一般认为授权设立全民所有制企业的授权机关为该企业的出资人。

2017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中央企业公司制改制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要求2017年底前,按照《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登记、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含中央金融、文化企业),全部改制为按照《公司法》登记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此后中国国电、国家电网、中国核建等多家大型集团公司及下属企业陆续完成改制工作。但由于受计划经济时代的影响,仍有许多全民所有制企业未完成公司制改制。

撇开全民所有制这一企业体制问题不说,多年以前的大多数央企以及地方国企均为全民所有制企业,承担着国家建设、民生保障等诸多职能。所以全民所有制企业的属性与国有企业并不排斥。

再结合《企业国有资产法》第五条:“本法所称国家出资企业,是指国家出资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以及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国有资本参股公司”,该条文将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并列计入国家出资企业范畴,故非公司形式的全民所有制企业(归类于国有独资企业)也可被认定为“国企”。当然,实践中全民所有制企业的出资主体参差不齐,还需判断全民所有制企业的出资主体是否为政府部门、机构、事业单位或其他类似具有行政编制的主体。如是,则可以大概率认定该全民所有制企业为国有企业。如不是,还需结合其他因素来判断该全民所有制企业是否为国有企业。

四、认定国有企业的判断标准

上述法律规范为国有企业划定了理论上的范畴。但在实践中,由于存在名股实债、隐名股东、协议控制等操作方式,一个符合上述理论标准的国有企业可能并非真正由国有企业股东实际控制或操盘。因此,判断一个实践中“真正的”国企,不仅需要股权结构判断,还需综合实际控制人、管理层机构及其他细节综合判断。

(一)看股权结构

股权结构是一个企业明面上就可以查询的事项,通过追溯一个企业的股权结构,可就其是否为国企进行一个初步判断。就一个企业而言,可以通过工商登记(如企业信息公示系统、天眼查、企查查等)查询其股东最终来源,并从源头开始逐层梳理各级主体的性质。如果股东穿透至顶层不含政府部门、机构、事业单位,则可以直接判断该企业非属国有企业。如果股东穿透至顶层涉及政府部门、机构、事业单位,则可以初步判断出这个企业具有国企“血脉”,至于这个企业是否符合规范意义上的国有企业认定标准以及属于哪类国有企业,还需要自上而下逐级明确各层股东的企业性质。

(二)看实际控制人

通过追溯股权结构初步判断出这个企业具有国企“血脉”后,即便明面上可以判断出该企业符合规范意义上的国有企业认定标准(例如国资股东占大头),也并非就能完全保证这个企业是真正按照国资监管和运作的国有企业。现实中存在很多大股东持股比例很高但是实际控制人却是小股东甚至是第三人的企业,所以我们还需要进一步核实查看该企业的实际控制人。

如何判断一个企业的实际控制人?可以参照32号令中对国有实际控股企业的定义:“政府部门、机构、事业单位、单一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直接或间接持股比例未超过50%,但为第一大股东,并且通过股东协议、公司章程、董事会决议或者其他协议安排能够对其实际支配的企业”,即重点关注该企业的股东协议、公司章程、董事会决议或者其他协议(尤其是法定代表人及董监高的确定方式,以及股东会、董事会的表决权设置),据此判断对该企业拥有实际控制权的主体。如果对该企业拥有实际控制权的主体是国有企业股东,则可以认定该企业为按照国资监管和运作的国有企业,如果对该企业拥有实际控制权的主体是非国有企业股东,则无法认定该企业为按照国资监管和运作的国有企业。

(三)看管理层人员配置

通过企业信息公示系统可以查询到企业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及总经理等高管人员信息。可核实此类人员是否具有国资背景及是否兼任其他国有企业职务,并根据人员比例综合判断。

(四)看其他细节

1. 看企业注册地

有的企业对外宣称自己是央企几级子公司,但是注册地在四五线小城市,实际很可能是民企。注册地在这些地方,是因为这类地方政府对企业注册手续要求不完善,造假成本低。

2. 如果是国有独资企业,考察其是否按照法律规定设置相关机构

根据公司法第六十六条的规定,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股东会职权。如果一个企业自称是国有独资公司,哪怕根据工商登记来看其确实是国有独资公司,但如果该公司却又设置了股东会,这时就要保持怀疑态度,因为按照法律规定国有独资公司是不设股东会的。所以如果一个企业自称是国有独资公司却又设置股东会,实控人很有可能是第三方,只是打着国有独资公司的名号而已。

根据公司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国有独资公司设董事会,且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成员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委派,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所以如果一个企业自称是国有独资公司,但却未设置董事会,或者即便设置了董事会,董事会成员并非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委派,董事会成员中也无职工代表,这些都不符合上述规定,故还需要进一步核实该企业是否为真正规范的国企。

根据公司法第七十条的规定,国有独资公司应当设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五人,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故如果一个企业自称是国有独资公司,但却未设置监事会,或者即便设置了监事会,但监事会成员少于五人或职工代表的比例低于三分之一,均不符合上述规定,需要进一步核实该企业是否为真正规范的国企。

3. 看官网

很多假国企的官网又红又专,网站首页有关国家字眼、d群工作醒目突出,常用链接里也大多为国资委、发改委、国土资源部等政府机关官方链接,看起来很讲政治,标榜自己是国企甚至是央企。但真正的国企网站一般都不会刻意用国家字眼、d群工作以及政府机关官方链接来凸显出自己的国企或央企身份。所以当我们看一个名不见经传的企业官方网站显得又红又专的时侯,要具有警惕性。

综上,笔者认为,判断一个企业是否为国有企业应结合理论和实践,以股权结构和实际控制为标准,可参照下图步骤:

我国企业可分为哪四类?

我国企业可分为四种基本类型:国有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

1、国有企业。

国有企业是指***和地方人民**分别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以及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包括中央和地方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和其他部门所监管的企业本级及其逐级投资形成的企业。

2、私营企业

私营合伙企业是指按《合伙企业法》或《私营企业暂行条例》的规定,由两个以上自然人按照协议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共负盈亏,以雇佣劳动为基础,对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企业。

3、股份制企业

通常称为“股份公司”。它是适应商品经济大力发展和社会化大生产的产物。早在18世纪就产生于欧洲,19世纪后半叶起这种组织形式的企业广泛流行于资本主义世界各国。

4、外商投资企业

外商投资企业,是指依照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中国投资者与外国投资者共同投资,或者由外国投资者单独投资的企业。

国有企业分类改革——15个Q&A

近日,国务院国资委召开深化国有企业分类改革专题推进会。近年来,中央企业集团层面和子企业按照商业一类、商业二类和公益类三个类别,全面完成功能界定与分类。各地也都结合实际基本完成国有企业的功能界定与分类。分类改革、分类发展、分类考核、分类监管取得了积极进展和成效,国有企业功能定位更加清晰,与市场经济融合更加深入。

会议强调,按照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第五次会议“一个抓手、四个切口”的要求,在落实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中要更加强化功能分类意识、深化功能分类内涵、细化功能分类要求,根据功能分类进一步明确不同类型企业的改革发展主攻方向。各类国有企业都要坚持加强d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相统一,增强企业活力。

商业一类企业要聚焦充分竞争行业和领域,提升资本回报、质量效益,全面推进市场化、国际化,勇当市场竞争的引领者。

商业二类企业要聚焦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更好服务国家战略、完成重大专项任务,争做国有经济控制力、影响力的担当者。

公益类企业要聚焦保障民生、服务社会,高效率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做好优质服务的提供者。

会议要求,各中央企业和地方国资委要聚焦落实国企改革三年行动重点任务,针对本企业、本地方在分类改革中的短板弱项,逐项整改、完善和加强,务求更加科学精准地实施分类管控、分类考核、分类监管。

要鼓励基层企业主动试、大胆闯,以功能分类为主,结合其他分类方式,灵活有效开展工作,不断提高改革的精准性。

要注重系统集成、协同高效,既要关注不同类别企业的差异,又要把握不同类别企业的共性要求,加强改革的政策统筹、进度统筹和效果统筹,协同推进各类企业以深化改革促进高质量发展。

会上中国电科、有研集团、上海市国资委作了交流发言

商业一类企业,要聚焦充分竞争行业和领域,全面推进市场化、国际化,勇当市场竞争的引领者。

竞争类企业,以参与市场竞争、增强国有经济活力、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为主要目标,不断完善市场化经营机制,成为具有国内竞争力和国际影响力的企业集团。

积极稳妥推进商业一类子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引导各类战略投资者积极参与公司治理。

商业一类企业要努力创造高于社会平均水平的资本回报率,综合效益应优于同行业其他类型企业,重点强化市场化的考核导向,侧重考核经营业绩指标、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和市场竞争能力,比如年度主要考核企业经济效益、资本运营效率、精益管理水平和价值创造能力等,任期主要考核资本回报水平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等。

对科技进步要求高的企业,要加强对研发投入强度、科技成果产出和转化等方面的考核。

鼓励符合条件的商业一类企业加快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聚焦关键岗位和核心人才灵活开展股权激励、分红激励、超额利润分享、虚拟股权、跟投等中长期激励,激发企业活力和效率。

商业二类企业也要积极参与市场竞争,对商业一类企业提出的关于实施市场化改革,特别是培育世界一流企业等方面的要求,对商业二类企业也是适用的。

商业二类企业大多处于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大都承担着国家重大专项任务,因此使命责任更加重大。一是要着重发挥战略支撑作用,要以落实国家重大战略、保障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运行为首要目标;二是要着重增强国有经济的控制力和影响力。

加大国有资本投入,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加快布局涉及国计民生、重大国家战略的行业领域和前瞻性战略性新兴产业。

稳妥推进商业二类子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对处于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的企业,保持国有资本控股地位。对具有一定自然垄断性质的企业,鼓励有资质的企业积极参与公开招标、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承担好国家重大专项任务;同时,要进一步放开竞争性环节业务,通过引入外部投资者等方式,促进资源配置市场化。

在保证合理回报和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的基础上,重点考核保障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运行、发展前瞻性战略性产业以及完成重大专项任务等情况。

符合条件的商业二类子企业,可以结合实际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用好各类中长期激励政策。

对承担国家重大专项任务、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任务的领军人才及团队,可以实行工资总额单列。

公益类企业不是行政机构,必须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和企业发展规律,也必须健全市场化机制,充分学习借鉴商业类国有企业市场化改革的先进经验,聚焦提高效率、增强活力,不断提升企业精益化管理水平。

公益类企业一般采用国有独资形式,具备条件的可以规范有序推进投资主体多元化,通过购买服务、特许经营、委托代理等方式,鼓励非国有企业参与经营。

各地国资委要着力深化分类授权放权,结合企业不同功能分类,提升授权放权的精准性,坚持权责对等、放管结合、动态调整,定期评估授权放权效果,确保各项权利授得出、接得住、行得稳。

各地国资委要充分发挥分类考核“指挥棒”作用,建立健全符合企业功能定位的分类考核制度,形成导向清晰、远近结合的业绩考核体系,推动形成更加科学合理、符合不同类别企业实际的薪酬分配制度。

各中央企业和地方国有企业集团公司也要对所出资企业加强分类管控、分类考核、分类监管,关键就是要强化在同一类别内的可比性,使竞争更加公平。

一方面,深化分类改革要鼓励基层创新。企业之间、地区之间基础不同、差异明显,不少地方国资委采用了适合地方特点的功能分类,不同于中央企业的功能分类,事实上证明是行之有效的。不少国有企业集团公司对子企业的分类也不同于对集团公司层面的分类,也取得了较好的效果。要继续坚持好的做法,并根据新形势新要求相应创新完善深化分类改革的具体措施。

另一方面,要注意统筹运用好其他分类方式。比如,按照国有独资、全资、绝对控股、相对控股和参股分类;按照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国有资本运营公司、产业集团公司分类;按照并表、不并表分类;按照规模、行业、发展阶段或周期、业务的创新性高低分类等。这些分类与功能分类相结合,为分类改革、分类发展、分类考核、分类监管增加了新的维度,丰富了改革实践,提高了改革的精准性。鼓励基层企业主动试、大胆闯,在工作中灵活有效运用,推动分类改革再上新水平。

信息来源:国资小新

国企监管政策参考

【重磅】国资委101号文《关于加强中央企业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与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及全面解读

【内控】国资委44号文《关于2020年中央企业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与监督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内审】内部审计,你该不该直接向董事会汇报?——中国企业治理结构的困境

【合规】对《中央企业合规管理指引》的解读和两点改进建议

【合规】海外合规才是重点:《企业境外经营合规管理指引》评述与解读

【大风控】如何打开风险、内控、合规、审计、监察的职能边界

【大风控】千军万马上战场,我们是磨刀石与黄金甲

【大风控】如何测量三道防线的“防火距离”?

【大风控】大风控VS大监督,二道防线,你的主要职责不是监督

【预测】2019年两会中对中央企业风险管理释放了哪些信号? 

【放权】高超的管控是眼睛盯住、把手放开——论国有企业的授权放权清单

【观点】国有企业,其实是一个全民上市公司

企业性质分类

关于公司、企业的种类,我国《公司法》、《合资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外合资企业法》、《外资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法》等法律及有关法规有相关规定。企业法人包括:全民所有制企业(即国有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联营企业、三资企业、私营企业及其他企业。公司种类又分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两种,其中有限责任公司又分为国有独资公司和非国有独资公司。从广义上讲,国有公司以出资情况来加以区分,可以分为国有独资公司、国有控股公司和国有参股公司。

商业类和公益类国企的区别,如何分类改革它们

一、商业类和公益类企业的不同特征《关于国有企业功能界定与分类的指导意见》中提出了商业类和公益类国有企业的不同特征:(一)两者的发展目标有所不同1、商业类国有企业以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放大国有资本功能、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为主要目标。主业处于充分竞争行业和领域的企业,应在关注经济效益的同时兼顾社会效益。主业处于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主要承担重大专项任务的商业类国有企业,应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与安全效益的有机统一。2、公益类国有企业则以保障民生、服务社会、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为主要目标。(二)企业运行方式有所不同1、商业类国有企业必须按照市场化要求实行商业化运作,依法独立自主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在竞争中实现优胜劣汰、有序进退。2、公益类国有企业在运营管理中要引入市场机制,不断提高公共服务效率和能力,必要的产品或服务价格可以由**调控。(三)二者在分类推进改革、分类促进发展、分类实施监管、分类定责考核等方面存在一定差异。二、在分类推进改革上的区别根据不同类型企业特点有针对性推进改革,是国有企业功能界定与分类的重要目的。《意见》对两类企业的改革方向提出了不同要求。(一)商业类的国有企业对商业类国有企业而言,要按照市场决定资源配置的要求,加大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力度,加快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成为充满生机活力的市场主体。这其中又针对商业类国有企业分了三种不同情况:1、主业处于充分竞争行业和领域的商业类国有企业。这类企业原则上都要实行公司制股份制改革,积极引入其他资本实现股权多元化,国有资本可以绝对控股、相对控股或参股,加大改制上市力度,着力推进整体上市。2、主业处于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主要承担重大专项任务的商业类国有企业。这类企业要保持国有资本控股地位,支持非国有资本参股。3、处于自然垄断行业的商业类国有企业。这类企业要以“e68a847a686964616f31333363373764政企分开、政资分开、特许经营、**监管”为原则积极推进改革,根据不同行业特点实行网运分开、放开竞争性业务,促进公共资源配置市场化。对需要实行国有全资的企业,要积极引入其他国有资本实行股权多元化。(二)公益类的国有企业对公益类国有企业而言,可以采取国有独资形式,具备条件的也可以推行投资主体多元化,还可以通过购买服务、特许经营、委托代理等方式,鼓励非国有企业参与经营。

询问国有公司的类型?和国有公司发股票和债券的规定。

职工的规定没有,高管的规定倒不少.

国企有哪些分类?

国企可以分为以下几类:一是中央企业,即由中央**直接管理的企业;二是地方国企,即由地方**直接管理的企业;三是国有股份制企业,即以国家资本为主导,以市场为导向的股份制企业;四是国有独资企业,即由国家完全出资设立的企业;五是国有控股企业,即国家参股比例在50%以上的企业。这些分类的国企具有不同的特点和发展模式,但都以国家为主导,具有公益性质和国家安全保障作用。

国企单位三种编制有什么区别?

1、性质不同。

国企编制是国有企业为了完成未来或过去的任务而确定的公司或部门的人员数量的配置,其对人员的实际配置工作产生指导和约束作用。

事业编制是为国家创造或改善生产条件、增进社会福利,满足人民文化、教育、卫生等需要,其经费一般由国家事业费开支的单位所使用的人员编制。

2、分类不同。

国企编制主要包括两种:国企正式员工(也称编内员工、正式工)和劳务派遣协议工,其他几种编制经费由国家财政负担,而国企编制理论上不关国家财政什么事。银行编制是国企编制的一种。

3、合同性质不同。

银行的正式工与银行签订正式劳动合同,银行的派遣工,即派遣合同只和派遣公司签合同,相当于临时工。

什么叫做国企,私企有哪些类型的?

国企是指国有企业,是国务院或者地方政府出资设立的企业,具有国家属性;私企是指私营企业,是由自然人投资设立或由自然人控股的公司。从工作稳定性方面来说,国企更加好。这里所说的稳定包括很多东西,比如工资稳定情况、人员稳定等。就这方面来说国企无疑是略胜一筹的,在国企工资稳定,说多少就会发多少,说会涨工资就会涨工资。从薪酬方面来说,私企比国企更加高。首先同行业下,我个人认为私企的工资待遇高于国企的,甚至会差盯塌百元到千元不等,工资差异还是比较明显的。奖金福利和节假日方面,国企比私企更加好。每到逢年过节国企都会有购物卡、节日红包、礼品、公司旅游等等福利,而且在奖金方面除掉年底双薪之外,还会有其他奖金。国企每周双休,而且在过法定节日的时候,都是严格按照国家规定进行放假休息的。扩展资料:上市公司是私企还是国企:上市公司有国企,也有私企,只是这些私企完成股份制改革,公司将不再属于法人代表一个人的,而是属于整个公司的持股股东。并且即使一些上市公司是私企,但他的持股股东也可能有国资委持股。上市公司:是指所公开发行的股票经过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国企:是指国有企业,是指国务院和地方人民政府分别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控股企业,这些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支柱。私企:即私营企业,是指以自然人控股成立的公司,这些公司如果达到交易所的上市条件,就可以在交易所上市,而购买了这家企业股票的凯散圆投资者,都是该公司的股东。无论是国企还是私企,在交易所上市后,就意味着可以在二级市场筹资,将社会上广泛的闲置资金利用起来,扩大公司的规模,提高公司的生产效益。怎么识别国企股票和私企股票:一般来说,中字头的股票都是国企,除开中字头以外的股票,投资者可以点击F10后查看控股股东,一般控股股东是“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或是大型央企”,则这个股票就是国企,如果是单个法人,则一般就是私企。国企:是指国有企业,是指国务院和地方人民政府分别掘首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控股企业。私企:即私营企业,是指以自然人控股成立的公司,这些公司如果达到交易所的上市条件,就可以在交易所上市。

国来自有企业包括哪些啊???

国有企业是指资本全部或主要由国家投入并为国有企业所有,依法设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组织。这是对国有企业从本质上下的定义。从这个定义可以看出来,资本全部为国家投入指的是国有独资企业,而国家投入则是国有控股企业。控股并不是指50%以上,而是在所有参股投资商中,所占股份最高。国有独资企业相对娱国有控股企业来说具有以下特点:(一)国有独资公司的出资主体是单一的,也就是说,股东只有1人。一般是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是国家授权的部门。(二)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和监事会,国家授权投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授权公司董事会行使股东会的部分职权,依法对公司资产实施监督管理。由于这种公司的股东是单一的,所以公司只设董事会、经理等。董事会成员由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国家授权的部门委派和更换。董事成员还应有公司职工选举的职工代表。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国家授权投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部门从董事会成员中指定。(三)国有独资公司的资产权利行使有一定的特殊性。如国有独资公司的资产转让,依法由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办理审批和财产权转移手续。

收藏
分享
海报
0 条评论
4
请文明发言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