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用存款账户,可以支取现金吗?
基本建设资金、更新改造资金、政策性房地产开发资金、金融机构存放同业资金账户需要支取现金的,应在开户时报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批准。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应根据国家现金管理的规定审查批准。 粮、棉、油收购资金、社会保障基金、住房基金和d、团、工会经费等专用存款账户支取现金应按照国家现金管理的规定办理。 收入汇缴账户除向其基本存款账户或预算外资金财政专用存款户划缴款项外,只收不付,不得支取现金。业务支出账户除从其基本存款账户拨入款项外,只付不收,其现金支取必须按照国家现金管理的规定办理。
建行社会保障卡可以取现金出来吗?
不能,交社保里的钱,是取不出来的,只可用来医疗报销或购*划款。社保卡上有银联是可以当银行卡(借记卡)用的,前提是你先往里面存钱,才能进行取钱。社会保障卡简称社保卡,具有查询本人养老、失业、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缴纳情况;持卡到医院就医,进行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结算;办理医疗、失业、养老、工伤和生育等社保事务办理领取养老金等社保事务;进行求职、失业登记,申领失业保险金等用途。
专用存款账户可以支取现金么?
专用存款账户还可以取现金的有x0dx0a住房基金x0dx0ad团工会经费x0dx0a粮棉油收购资金据《账户管理办法》的规定,单位银行结算账户一般分为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和专用存款账户。对于个人还有个人存款账户。可以支取现金的账户主要包括基本存款账户和个人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和专用存款账户在特定条件下可以支取现金。x0dx0a(1)临时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因临时需要并在规定期限内使用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存款人可以通过临时存款账户办理转账结算和根据国家现金管理的规定办理现金收付,也就是说,临时存款账户的存款人一般情况下是可以支取现金的,但是注册验资的临时存款账户在验资期间只收不付。x0dx0a(2)专用存款账户是存款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对其特定用途资金进行专项管理和使用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存款人在特殊的情况下才会开立专用存款账户,例如:基本建设资金、更新改造资金、证券交易结算资金等。x0dx0a①其中一律不得支取现金的专用存款账户有:财政预算外资金、证券交易结算资金、期货交易保证金、信托基金、收入汇缴资金专用存款账户。其中对于证券交易结算资金账户,考虑到目前投资者普遍存在通过证券公司分支机构取现的习惯做法以及证券行业的特性,在《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实施后,对证券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支取现金采取逐步过渡的方式。证券公司分支机构在为投资者办理现金支取业务时,必须遵守国家现金管理的规定,并建立大额提取现金提前预约制度,按照人民银行有关文件规定及时向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报告。x0dx0a②对于基本建设资金、更新改造资金、政策性房地产开发资金、金融机构存放同业资金账户需要支取现金的,须在办理开户手续的同时,向开户银行提交填写齐全的“专用存款账户支取现金申请书”,经开户银行审查并签署意见后,将“专用存款账户支取现金申请书”和有关证明文件,报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批准。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根据国家现金管理的规定审查批准。粮、棉、油收购资金、社会保障基金、住房基金和d、团、工会经费等专用存款账户支取现金,应按照国家现金管理的规定办理。x0dx0a③业务支出账户除从其基本存款账户拨入款项外,只付不收,其现金支取必须按照国家现金管理的规定处理。
哪类账户不能支取现金?
一般存款账户和单位银行卡、财政预算外资金、期货交易保证金、信托基金专户资金等开立的专用存款账户不得支取现金。基本建设资金、更新改造资金、政策性房地产开发资金以及金融机构存放同业资金账户需要支取现金的,应在开户时报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粮、棉、油收购资金、社会保障基金、住房基金等专用存款账户,无需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但必须按照国家现金管理的规定办理。
单位银行卡专用存款账户可以支取现金吗
单位银行卡专用存款账户可以支取现金,但需要注意条例。 专用存款账户是存款人管理和使用各种专项资金的专用账户,使用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单位银行卡账户的资金必须由其基本存款账户转账存入。该账户不得办理现金收付业务。 2.财政预算外资金、证券交易结算资金、期货交易保证金和信托基金专用存款账户不得支取现金。 3.基本粗歼建设资金、更新改造资金、政策性房地产开发资金、金融机构存放同业资金账户支取现金的,应在开户时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批准的范围内办理。 4.粮、棉、油收购资金、社会保障基金、猜销住房基金和d、团、工会经费等专用存款账户的现金支取应严格按照国家现金穗凳游管理的规定办理。 5.收入汇缴账户除向基本存款账户或预算外资金财政专用存款户划缴款项外,只收不付,且不得支取现金。 6.业务支出账户除从基本存款账户拨入款项外,只付不收,且现金支取必须按照国家现金管理的规定办理。 7.人民币特殊账户资金不得用于放款或提供担保。
专用存款账户中可以支取现金的有来自那些?
专用存款账户是存款人管理和使用各种专项资金的专用账户,使用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单位银行卡账户的资金必须由其基本存款账户转账存入。该账户不得办理现金收付业务。 2.财政预算外资金、证券交易结算资金、期货交易保证金和信托基金专用存款账户不得支取现金。 3.基本建设资金、更新改造资金、政策性房地产开发资金、金融机构存放同业资金账户支取现金的,应在开户时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批准的范围内办理。 4.粮、棉、油收购资金、社会保障基金、住房基金和d、团、工会经费等专用存款账户的现金支取应严格按照国家现金管理的规定办理。 5.收入汇缴账户除向基本存款账户或预算外资金财政专用存款户划缴款项外,只收不付,且不得支取现金。 6.业务支出账户除从基本存款账户拨入款项外,只付不收,且现金支取必须按照国家现金管理的规定办理。 7.人民币特殊账户资金不得用于放款或提供担保。
专用存款账户是不能支取现金,为什么有些银行可以
据《账户管理办法》的规定,单位银行结算账户一般分为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和专用存款账户。对于个人还有个人存款账户。可以支取现金的账户主要包括基本存款账户和个人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和专用存款账户在特定条件下可以支取现金。(1)临时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因临时需要并在规定期限内使用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存款人可以通过临时存款账户办理转账结算和根据国家现金管理的规定办理现金收付,也就是说,临时存款账户的存款人一般情况下是可以支取现金的,但是注册验资的临时存款账户在验资期间只收不付。(2)专用存款账户是存款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对其特定用途资金进行专项管理和使用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存款人在特殊的情况下才会开立专用存款账户,例如:基本建设资金、更新改造资金、证券交易结算资金等。①其中一律不得支取现金的专用存款账户有:财政预算外资金、证券交易结算资金、期货交易保证金、信托基金、收入汇缴资金专用存款账户。其中对于证券交易结算资金账户,考虑到目前投资者普遍存在通过证券公司分支机构取现的习惯做法以及证券行业的特性,在《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实施后,对证券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支取现金采取逐步过渡的方式。证券公司分支机构在为投资者办理现金支取业务时,必须遵守国家现金管理的规定,并建立大额提取现金提前预约制度,按照人民银行有关文件规定及时向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报告。②对于基本建设资金、更新改造资金、政策性房地产开发资金、金融机构存放同业资金账户需要支取现金的,须在办理开户手续的同时,向开户银行提交填写齐全的“专用存款账户支取现金申请书”,经开户银行审查并签署意见后,将“专用存款账户支取现金申请书”和有关证明文件,报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批准。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根据国家现金管理的规定审查批准。粮、棉、油收购资金、社会保障基金、住房基金和d、团、工会经费等专用存款账户支取现金,应按照国家现金管理的规定办理。③业务支出账户除从其基本存款账户拨入款项外,只付不收,其现金支取必须按照国家现金管理的规定处理。
专用存款账户中可以支取现金的有那些?
专用存款账户是存款人管理和使用各种专项资金的专用账户,使用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单位银行卡账户的资金必须由其基本存款账户转账存入。该账户不得办理现金收付业务。
2.财政预算外资金、证券交易结算资金、期货交易保证金和信托基金专用存款账户不得支取现金。
3.基本建设资金、更新改造资金、政策性房地产开发资金、金融机构存放同业资金账户支取现金的,应在开户时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批准的范围内办理。
4.粮、棉、油收购资金、社会保障基金、住房基金和d、团、工会经费等专用存款账户的现金支取应严格按照国家现金管理的规定办理。
5.收入汇缴账户除向基本存款账户或预算外资金财政专用存款户划缴款项外,只收不付,且不得支取现金。
6.业务支出账户除从基本存款账户拨入款项外,只付不收,且现金支取必须按照国家现金管理的规定办理。
7.人民币特殊账户资金不得用于放款或提供担保。
专用存款账户能不能现金支付,原因是什么?
专用存款账户的某些范围例如:粮棉油收购资金,业务支出账户,基本建设资金等这些可以办理现金支取,这种说法是正确的,一般户不能取现金。
《经济法基础》第三章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第二节银行结算账户
一、概念和种类
1
概念
银行结算账户是指银行为存款人开立的办理资金收付结算的活期存款账户。
2
分类
(1)
按开立主体
按存款人不同,银行结算账户分为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和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个体工商户凭营业执照以字号或经营者姓名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纳入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管理。
(2)
按“用途”
基本存款账户
一般存款账户
专用存款账户
临时存款账户。
二、开立、变更和撤销
1
开立地点
应在注册地或住所地开立。符合条件的也可以在异地开立。
2
2核
是指在开立需要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核准的账户时,符合条件的,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应于两个工作日内予以核准。
3
5备
是指实行备案制的账户,由存款人提出开户申请,银行审查后符合开户条件的,应办理开户手续,并于开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当地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备案。
4
3通知
是指不需要核准的账户,在开户之日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
5
存款人自主原则
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令存款人到指定银行开立银行结算账户。
6
开户申请的签章要求
(1)单位: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名或者盖章。(2)个人:本人的签章。【注意1】单位在开户申请上的签章只能是“公章”而不是“财务专用章”。【注意2】变更和撤销申请的签章要求与开户申请相同。
7
核准与备案
存款人开立“(1)基本存款账户、(2)临时存款账户(因注册验资和增资验资开立的临时存款账户除外)、(3)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4)QFII专用存款账户”实行核准制,经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核准并核发开户许可证后办理开户手续。
8
开户许可证
开户许可证有正本和副本之分,正本由“申请人”保管;副本由申请人“开户银行”留存。
9
生效日规定
(1)具体规定 存款人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自正式开立之日起“3个工作日后”,方可办理“付款业务”。(2)排除事项 注册验资的临时存款账户“转为”基本存款账户和因“借款转存”开立的一般存款账户除外。
10
变更
1.变更要盖章(撤销同):单位:公章+名章;个人:签章。2.相关事项应于5个工作日提出变更申请。3.涉及变更开户许可证事项的交旧换新。
【注意】属于变更开户许可证记载事项的,存款人应交回开户许可证,由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换发新的开户许可证。
11
撤销
(1)
应当撤销银行结算账户的法定情形
(1)被撤并、解散、宣告破产或关闭的;(2)注销、被吊销营业执照的;(3)因迁址需要“变更”开户银行的;(4)其他原因需要撤销银行结算账户的。 【注意】存款人“迁址”视不同情况(是否变更开户行)分别适用“变更”或“撤销”的规定。
(2)
撤销程序
存款人撤销银行结算账户,必须与开户银行核对银行结算账户存款余额,交回各种重要空白票据及结算凭证和开户许可证,银行核对无误后方可办理销户手续。
(3)
撤销顺序
撤销银行结算账户时,应当“先”撤销一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将账户资金转入基本存款账户“后”,方可办理基本存款账户的撤销。
(4)
不得撤销银行结算账户的情形
存款人尚未清偿其开户银行债务的,不得申请撤销该银行结算账户。
(5)
强制撤销
对按规定应撤销而未办理销户手续的单位银行结算账户,银行应通知存款人,自发出通知之日起“30日”内到开户银行办理销户手续,逾期视同自愿销户。
12
江苏省泰州市和浙江省台州市的试点规定(2019年新增)
1.取消企业银行账户开户许可证核发,上述地区开立、变更、撤销基本存款账户实行“备案制”。【注意】银行作为存款人办理基本存款账户业务暂不纳入试点范围。2.试点地区企业在试点地区开立基本存款账户,自开立之日起即可办理收付款业务。3.试点地区银行为企业开立基本存款账户实行面签制度,由两名以上银行工作人员共同亲见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在开户申请书和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协议上签名确认。
三、各类银行结算账户
1
基本存款账户
(1)
开户资格
12项
【注意1】个人不能开。【注意2】级别不够不能开:“团级”以上军队、武警部队及分散执勤的支(分)队。【注意3】临时机构不能开:异地“常设”机构。【注意4】非独立核算附属机构不能开:单位设立的“独立核算”的附属机构。
(2)
证明文件
营业执照“正本”或批文或证明或登记证书。 【注意】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如委托办理,还需提供“委托人的身份证件”。
(3)
使用规定
基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的主办账户,一个单位只能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 存款人日常经营活动的资金收付,以及存款人的工资、奖金和现金的支取应通过该账户办理。
2
一般存款账户
(1)
概念
一般存款账户是指存款人因借款或其他结算需要,在“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以外”的银行营业机构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
(2)
开户要求
开户证明文件
(1)开立基本存款账户规定的证明文件;(2)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3)存款人因向银行借款需要,应出具借款合同;(4)存款人因其他结算需要,应出具有关证明。
(3)
使用范围
一般存款账户用于办理存款人借款转存、借款归还和其他结算的资金收付。该账户可以办理现金缴存,但不得办理现金支取。【注意】开立一般存款账户没有数量限制。
3
专用存款账户——13个
(1)
概念
专用存款账户是存款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对其“特定”用途资金进行“专项”管理和使用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
(2)
使用规定
各类专用账户
具体使用规定
“单位银行卡”账户
资金必须由基本存款账户转入,该账户“不得办理现金收付”业务
(1)“证券交易结算资金”账户(2)“期货交易保证金”账户(3)“信托基金”账户
“不得支取”现金
(1)基本建设资金账户(2)更新改造资金账户(3)政策性房地产开发资金账户
需要支取现金的,应在“开户时报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批准”
(1)粮、棉、油收购资金账户(2)社会保障基金账户(3)住房基金账户(4)d、团、工会经费账户
支取现金应按照国家现金管理的规定办理
“收入汇缴”账户
除向其基本存款账户或预算外资金财政专用存款账户划缴款项外,“只收不付”,不得支取现金
“业务支出”账户
除从其基本存款账户拨入款项外,“只付不收”,可以按规定支取现金
(3)
开户要求
出具其开立基本存款账户规定的证明文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和各项专用资金的有关证明文件。
4
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
(1)
开户要求
一个基层预算单位开设“一个”零余额账户。 【注意】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按“基本存款账户”或“专用存款账户”管理。
(2)
使用规定
(1)用于财政授权支付;(2)可以办理转账、“提取现金”等结算业务;(3)可以向本单位按账户管理规定保留的相应账户划拨工会经费、住房公积金及提租补贴,以及财政部门批准的特殊款项;(4)不得违反规定向“本单位其他账户”和“上级主管单位”、“所属下级单位账户”划拨资金。
5
临时存款账户
(1)
适用范围
(1)设立临时机构:如设立工程指挥部、摄制组、筹备领导小组等。(2)异地临时经营活动:如建筑施工及安装单位等在异地的临时经营活动。(3)注册验资、增资。(4)军队、武警单位承担基本建设或者异地执行作战、演习、抢险救灾、应对突发事件等临时任务。
(2)
开户时不需要提供基本存款账户开户登记证的情形
(1)设立临时机构;(2)境外(含港、澳、台地区)机构在境内从事经营活动;(3)军队、武警单位因执行作战、演习、抢险救灾、应对突发事件等任务需要开立银行账户;(4)验资临时账户
(3)
使用规定
(1)临时存款账户的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2年。
(2)临时存款账户支取现金,应按照国家现金管理的规定办理。(3)注册验资的临时存款账户在验资期间只收不付。
6
个人银行结算账户(2019年调整)
(1)
分类及功能
(2)
开户程序
方式
可开立账户
柜面开户
Ⅰ、Ⅱ、Ⅲ
自助机具开户
工作人员现场核验
Ⅰ、Ⅱ、Ⅲ
工作人员未现场核验
Ⅱ、Ⅲ
电子渠道开户
Ⅱ、Ⅲ
(3)
开户证明文件
存款人申请开立个人银行账户时,应向银行出具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银行通过有效身份证件仍无法准确判断开户申请人身份的,应要求其出具“辅助身份证明”材料。
开户人
“有效”身份证件
“辅助”身份证明
中国大陆居民
定居国内
身份证 【注意】“不满16周岁”的可以使用“户口簿”
户口簿、护照、机动车驾驶证、居住证、社会保障卡、军人和武警身份证件、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工作证 【注意】军人、武警尚未领取居民身份证的,还应出具“军人保障卡”或所在单位开具的尚未领取居民身份证的证明材料
定居国外
中国护照
定居国外的证明文件
中国港澳居民
来往内地通行证
港澳特别行政区居民身份证
中国台湾居民
来往大陆通行证
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
外国人
外国护照或永久居留证
外国居民身份证、使领馆人员身份证件或者机动车驾驶证等其他带有照片的身份证件
【注意】上述个人的“完税证明”、“水电煤缴费单等税费凭证”也可作为辅助身份证明
(4)
代理开户注意事项
(1)出具证明
①代理人应出具“代理人、被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以及合法的“委托书”等。②银行认为有必要的,应要求代理人出具证明代理关系的“公证书”。(2)单位代理 单位代理开立的个人银行账户,在被代理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开户银行办理身份确认、密码设(重)置等激活手续前,只收不付。(3)法定代理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开户申请人,由法定代理人或者人民法院等有关部门依法指定的人员代理办理。 【注意】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申请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但不得使用银行卡。
(5)
可以转入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款项
11条
一切个人合法所得。 【注意】禁止“公款私存”。
(6)
使用规定
(1)单位从其银行结算账户支付给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款项,每笔“超过5万元”的,应向其开户银行提供付款依据。 (2)从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支付给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款项应纳税的,税收代扣单位付款时应向其开户银行提供“完税证明”。
7
异地银行结算账户
【提示】上述各类账户开立在异地就是所谓的异地银行结算账户。
【总结】各类账户的现金收付规定
8
银行结算账户的管理
(1)
实名制管理
1.存款人应当以“实名开立”银行结算账户,并对其出具的开户(变更、撤销)申请资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2.不得出租、出借银行结算账户和利用银行结算账户套取银行信用或洗钱。
(2)预留银行签章管理
(3)
可授权他人办理的事项
存款人申请“临时存款账户展期”“变更、撤销单位银行结算账户”“补(换)发开户许可证”“变更预留公章、财务章、个人签章”可由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直接办理,也可授权他人办理。 中国人民银行自2018年6月11日起,在江苏省泰州市和浙江省台州市试点取消企业银行账户开户许可证核发,试点地区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企业开立、变更、撤销基本存款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不再核发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试点地区注册地区银行开立的基本存款账户,自开立之日即可办理收付款业务,银行为企业开立基本存款账户应当实行面签制度,由两名(含)以上工作人员共同亲见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单位负责人在开户申请书和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协议上签名确认。
(4)
对账管理
银行结算账户的存款人收到对账单或对账信息后,应及时核对账务并在规定期限内向银行发出对账回单或确认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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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留作业:《初级会计实务》第三章第2节章节练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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