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牧、箭牌、九牧王4月水龙头线上销售细项对比
据《赛立信家居建材频道》对家居建材市场的持续监测,4月份水龙头三大品牌的线上销售细项对比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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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4月份水龙头三大品牌在不同价格区间的表现可以看出:箭牌的价格主要定位在中高端领域,九牧王则主销于中端价格市场。相对而言九牧的价格定位则是呈现相对分散均衡的态势,并没有在价格区间方面采取集中营销的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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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同价格区间细分项的情况一样:九牧品牌水龙头在不同功能用途方面的销售也是呈现相对分散均衡的态势,并没有像其他两大品牌一样明显集中于一种或两种功能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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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牧和九牧王水龙头的发货城市都是集中在华东地区,再对比过去3个月的《赛立信家居建材市场监测报告》可得知华东地区销售发货的水龙头一直都是占据全国总份额的6成以上。
本文数据来源于
《赛立信家居建材市场监测报告2018年4月》
赛立信独家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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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牧和九牧王的水龙头,哪个比较好啊?
九牧的
九牧和九牧王淋浴哪个好
九牧,质量比较好的还有辉煌花洒
玖物长战牧王和玖牧的洁具哪个质量好?
我今天买水龙头才知道,玖牧出水龙头,玖牧王出男装。
水龙头九牧王和九牧的区别?
你好,九牧王跟九牧的水龙头区别还是非常大的,首先九牧王是国内水暖卫浴行业的一线品牌。而九牧只是一个在网络上面进行销售的三线品牌,他们的品牌力相差还是非常大的,通常情况下,九牧王的水龙头会更加优秀,但是九牧的性价比会相对更加高。
九牧王与九牧有什么关系?法院这样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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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陈将厨房电器经营部,冯体华等与九牧厨卫股份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22)渝民终1031号
上诉人(原审被告):中山市方惠电器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中山市石岐区。
法定代表人:冯素华,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梁国权,广东昌联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原审被告):九牧生活电器(深圳)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
法定代表人:黄四清,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梁国权,广东昌联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原审被告):冯素华,女,1962年10月21日出生,汉族,住四川省南充市嘉陵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梁国权,广东昌联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原审被告):冯体华,女,1974年10月14日出生,汉族,住四川省南充市嘉陵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梁国权,广东昌联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原审被告):杨永强,男,1973年4月25日出生,汉族,住四川省南充市嘉陵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梁国权,广东昌联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原审被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陈将厨房电器经营部,经营场所重庆市九龙坡区。
经营者:陈将,男,1976年2月4日出生,汉族,住福建省长乐市。
委托诉讼代理人:梁国权,广东昌联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九牧厨卫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福建省南安经济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林孝发,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林志玲,上海森大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中山市方惠电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惠电器公司)、九牧生活电器(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牧生活电器公司)、冯素华、冯体华、杨永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陈将厨房电器经营部(以下简称陈将经营部)因与被上诉人九牧厨卫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牧厨卫公司)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不服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2021)渝05民初1943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22年11月2日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诸上诉人的共同委托诉讼代理人梁国权、被上诉人的委托诉讼代理人林志玲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上诉人方惠电器公司、九牧生活电器公司、冯素华、冯体华、杨永强、陈将经营部上诉请求:1.撤销原审判决第一项至第九项,改判驳回被上诉人的全部诉讼请求。2.判令被上诉人承担本案诉讼费用。事实与理由:第一,原审判决对案涉第4044548号“”商标构成驰名商标的认定错误,被上诉人主张构成驰名商标的证据存在重大瑕疵,且“九牧”二字含义泛化,原审判决不当扩张对该商标的保护力度,应予以纠正。被上诉人为证明其知名度举示的审计报告存在注册会计师出具报告时任职资格已到期或未出示审计资格的情况,审计报告不应被采信。同时,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等注册时间早于被上诉人商标注册时间,其长期大规模使用“九牧”“九牧王”等字样,“九牧”二字含义泛化。第二,九牧生活电器公司的企业名称经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查核定予以注册,原审判决认定该名称构成侵害案涉“”商标权与国家机关作出合法行政许可相冲突。九牧生活电器公司的产品合法使用杨永强授权许可的商标,该商标均在合法有效期内,未被撤销,且案涉产品未突出使用“九牧”二字。第三,根据原审的起诉状及庭审笔录,可确认被上诉人在原审中没有主张其企业名称权。即便原审判决认定上诉人使用“九牧生活电器”字号构成商标侵权并判决停止使用该标识,显然已经对上诉人使用“九牧生活电器”的行为进行了规制,不应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以下简称反不正当竞争法)予以保护。第四,原审判决认定各上诉人构成共同侵权错误,且对于冯素华、冯体华和杨永强的责任认定,没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第二十条第三款的规定,属于法律适用错误。冯素华、冯体华对方惠电器公司的出资已实缴完毕,仅需在出资范围内承担有限责任。被上诉人举示的证据不足以证明方惠电器公司生产销售案涉产品;也不足以证明杨永强、冯体华另行成立九牧生活电器公司实施侵权行为;陈将经营部也提供了合法来源。因此,被上诉人的证据不能证明诸上诉人之间具有共同的侵权故意。第五,原审判决金额过高。综上,原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法律适用错误,依法应当予以撤销并改判。
一审法院认定事实:
一、九牧厨卫公司及其主张保护的涉案注册商标情况
(一)基本情况
九牧厨卫公司成立于2010年12月30日,注册资本3亿元,经营范围包括研发、生产及销售卫浴洁具配套产品(水龙头、电子洁具、卫生陶瓷、钢盆、管件、淋浴房、淋浴屏、阀门、花洒、软管、橱柜、五金及配件、五金制品、家具、塑料制品、日用器具)等。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5年至2019年期间出具的5份《九牧厨卫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及容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厦门分所2020年5月26日出具的《九牧厨卫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记载,九牧厨卫公司2014年度的营业收入约为22.242亿元,2015年度营业收入约为25.891亿元,2016年度营业收入约为37.819亿元,2017年度营业收入约为44.565亿元,2018年度营业收入约为46.453亿元,2019年度的营业收入约为49.787亿元。
涉案第4044548号“”商标于2006年5月28日登记注册,注册人九牧集团有限公司,核定使用商品第11类:澡盆、便携式土耳其浴室、浴室装置、可移动盥洗室、冲水槽、卫生器械和设备、卫生间用手干燥器、抽水马桶、坐便器、水冲洗设备、洗涤槽水箱液面控制阀、沐浴用设备、浴室管子装置、坐浴浴盆、洗涤用铜盆、冲水装置、浴室隔板、桑拿浴设备、龙头、龙头防溅喷嘴、防喷溅水管嘴、管道旋塞(塞子)、暖气装置、卫生设备用水管、管道(卫生设备部件)、喷水器、压力水箱、水管调制开关、自来水设备的调节和安全附件、地漏、水暖装置用管子零件、暖气片、自来水龙头垫圈、排水管道设备、中心暖气散热器、进水装置等,注册有效期已核准续展至2026年5月27日。2014年9月13日,九牧厨卫公司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核准,受让取得涉案第4044548号“”注册商标。
(二)九牧厨卫公司及其涉案注册商标知名度情况
2013年至2017年期间,九牧厨卫公司先后获得“高新技术企业”、“2015年度十佳市民最喜爱的品牌企业”、“福建省科技型企业”等荣誉称号,其使用在龙头、坐便器、浴室装置商品上的商标被认定为“2015年度泉州市知名商标”。2009年、2011年,“九牧”字号被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认定为福建省企业知名字号。“JOMOO九牧”于2012年10月被评为“中国卫浴领军品牌”,2014年11月被评为中国高端卫浴领导者。2006年至2015年期间,“JOMOO九牧”牌陶瓷片密封水嘴、花洒、液压缓闭式冲洗阀等产品被福建省人民政府多次认定为福建省名牌产品。“JOMOO九牧”牌卫生洁具先后于2003年、2006年被国家质量检验检疫总局认定为免检产品。“JOMOO九牧”牌陶瓷片密封水嘴于2005年9月被认定为中国名牌产品,于2011年被福建省质量协会评为福建省用户满意产品。“JOMOO九牧”商标于2004年、2007年、2010年连续被认定为福建省著名商标(有效期三年)。此外,2003年12月16日,福建省九牧轻工集团有限公司注册并使用在卫生用水管设备沐浴用设备上的“九牧”商标,被认定为“泉州市知名商标”。2006年11月17日,九牧集团有限公司使用在“卫生用水管设备”商品上的“九牧及图”商标被认定为“泉州市知名商标”;2012年11月,九牧集团有限公司使用在“浴室装置;可移动盥洗室;水冲洗设备”商品上的商标被延续认定为“泉州市知名商标”。
(三)九牧厨卫公司及涉案注册商标广告宣传情况
根据晋江市荣信联合会计师事务所2015年8月24日出具的《审计报告》、厦门东友会计师事务所2017年5月26日、2018年11月20日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以及福州中丰华盈联合会计师事务所2019年6月14日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记载,2011年至2018年期间,九牧厨卫公司通过电视、广播、展会、报刊、杂志、网络、广告牌、宣传画册等多种形式进行广告投放,全国投放范围包括《陶瓷资讯》、《中国厨卫》、《中国建筑卫生陶瓷年鉴》、《厨卫生活》、搜房网、新浪网、百度等全国性杂志、网络、展会等,地方范围包括全国29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电视、广播、展会、报刊、杂志、网络、广告牌、宣传册等,八年累计投入广告及业务宣传支出467553088.8元。
(四)涉案注册商标被认定为驰名商标及被保护的情况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在商评字[2011]第31150号《关于第7056075号“久牧JIUMU”商标争议裁定书》(2011年11月30日作出)中认定:注册并使用在龙头、浴室装置商品上的第4044548号“JOMOO九牧”商标为驰名商标。
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分别在(2015)长中民五初字第01137号民事判决(2017年1月11日作出)和(2017)京民终51号民事判决(2017年9月4日作出)中认定:第4044548号“JOMOO九牧”商标为驰名商标。
二、方惠电器公司等及其被诉侵权相关情况
(一)方惠电器公司等基本情况
方惠电器公司成立于2013年2月20日,成立之初名称为中山市粤九牧电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九牧公司,于2018年3月12日更名为现企业名称)。该公司系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10万元,经营范围包括研发、销售家用电器、家用灶具、抽油烟机、电热水器燃气热水器、消毒碗柜、电压力锅、电磁炉、豆浆机、电热水器、水槽、卫浴设备等。2015年9月11日公司股东由冯体华和杨永强变更为冯体华和冯素华。
九牧生活电器公司成立于2015年7月24日,公司市场主体类型于2015年11月12日由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100万元,经营范围包括家用电器、厨卫电器及用品、卫浴用品的销售等一般经营项目和家用电器、厨卫电器及用品、卫浴用品的生产等许可经营项目。2021年6月1日公司股东由冯体华和杨永强变更为案外人黄四清和中山市宝疆电器有限公司。
陈将经营部注册于2018年11月13日,系个人经营的个体工商户,经营范围为销售厨房电器、洁具。
(二)方惠电器公司等的被诉侵权行为情况
1.(2019)闽泉海证内字第1246号公证书记载的情况。
九牧生活电器公司认可该公证书所涉销售门店系其经销商店铺,该店铺装潢是经销商根据其授权和要求进行的产品展示和宣传,系合法使用九牧生活电器公司字号及“gOUMOU”“JUOMU”“九枚”等商标。但该店铺所售被诉侵权热水器并非九牧生活电器公司生产,系经销商自行采购后销售,与九牧生活电器公司无关。
2.(2019)闽泉海证内字第5651号公证书记载的情况。
九牧生活电器公司认可该公证书所涉销售门店系其经销商店铺,该店铺装潢是经销商根据其授权和要求进行的产品展示和宣传,系合法使用九牧生活电器公司字号及“gOUMOU”“JUOMU”等商标。但该店铺所售被诉侵权燃气热水器并非九牧生活电器公司生产,系经销商自行采购后销售,与九牧生活电器公司无关。
3.(2019)闽泉海证内字第12703号公证书记载的情况。
2019年8月7日,公证申请人的委托代理人王素文,在公证人员的监督下,使用公证处计算机登录网址为“http://www.jiumuchuwei.com/”的网站浏览相关网页并截屏打印等操作。该公证书附件显示:①首页顶部显示有“gOUMOU”和“九牧生活电器有限公司”等字样。②点击首页顶部“厨房电器”后出现的网页上部为宣传界面,宣传界面中间部分有“用‘九牧电器’,享贵族生活”字样。③点击首页顶部“服务”“动态”后出现的安装指导、企业新闻等网页内容中多处使用了“九牧生活电器”字样。④点击首页顶部“VI欣赏”出现的短片中,店铺招牌、店铺装潢等标有“九牧生活电器”字样。[c1]
九牧生活电器公司认可上述网站系其聘请第三方营销人员运营,但认为该网站中相关宣传行为属于合法使用被授权注册商标的行为,且未突出使用“九牧”二字,故不构成侵权。
4.(2019)闽泉海证内字第12705号公证书记载的情况。
5.(2019)闽泉海证内字第12699号公证书记载的情况。
九牧生活电器公司认可上述视频短片系其制作,但认为该视频并非由其上传,而且视频显示的内容是公司正常的企业形象展示行为,其中“全国各地经销商”等内容也属于夸大表述,并不存在侵权的情况。
6.(2020)闽泉海证内字第1435号公证书记载的情况。
九牧生活电器公司认可该公证书所涉销售门店系其经销商店铺,该店铺装潢是经销商根据其授权和要求进行的产品展示和宣传,系合法使用九牧生活电器公司字号及“gOUMOU”“JUOMU”等商标。该店铺所售被诉侵权燃气灶确系九牧生活电器公司生产,但该燃气灶产品并未突出使用“九牧”二字,其上标注的标识和企业信息均是九牧生活电器公司合法使用注册商标和企业名称的行为。而且该经销商即陈将经营部具有合法的商品销售来源,并未侵害九牧厨卫公司合法权益。
7.(2020)闽泉海证内字第12095号公证书记载的情况。
8.(2020)闽泉海证内字第12099号公证书记载的情况。
2020年10月20日,公证申请人的委托代理人王素文在公证人员的监督下,使用公证处计算机登录网址为“http://www.jc001.cn/”的网站浏览相关网页并截屏打印等操作。该公证书附件显示:①网址为“http://www.jc001.cn/”的网站名为“九正建材网”,在该网站中搜索“九牧生活电器有限公司”的结果页面显示:该商家共有200条“九牧生活电器有限公司”相关产品信息。②该网站显示有一家名为“九牧生活电器有限公司”的企业商铺,在该商铺“公司介绍”页面中“详细信息”里载有“厂房面积5000平方米”“年营业额1000万元/年-2000万元/年”等内容。③该企业商铺“新闻动态”项下载有多篇标题含有“九牧电器”字样的文章。④该企业商铺“成功案例”项下显示有多家店招或店内装潢标有“九牧生活电器”“九牧电器”等字样的专卖店照片。
方惠电器公司等对该公证书中所显示的“九正建材网”网页内容均不认可,认为该网站载明的九牧生活电器公司相关信息均与九牧生活电器公司的工商登记情况不符,系第三方网站擅自伪造。
(三)其他情况
根据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17)京民终51号民事判决书的记载,九牧厨卫公司与九牧集团公司以粤九牧公司侵犯其注册商标权并构成不正当竞争为由,向北京市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诉讼【案号:(2015)京知民初字第1313号】,该案所涉被诉侵权行为大多发生于2015年7月31日前,[c5]北京市知识产权法院经审理认定粤九牧公司的行为构成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应当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规范使用等民事责任,遂判决:1.粤九牧公司立即停止在经营活动中使用与第4044548号“JOMOO九牧”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标识,立即停止使用www.jiumudianqi.com、www.jiumuchuwei.com、www.九牧厨卫.com、www.jiumuchuwei1688.com的域名;2.粤九牧公司立即停止在企业名称及广告宣传等经营销售活动中使用“九牧”字样;3.粤九牧公司赔偿九牧厨卫公司、九牧集团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1679274元(其中经济损失150万元,合理费用179274元)。该案一审判决后,粤九牧公司不服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后于2017年9月4日作出(2017)京民终51号民事判决,驳回了粤九牧公司的上诉,维持了该案一审判决。
三、方惠电器公司等的不侵权抗辩情况
方惠电器公司等为证明其不构成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举示了以下证据:
(一)第11180875号“goumou”、第9583907号“Juomu”、第24518167号“gouMou”、第13427051号“九枚”商标商标注册证书、商标详情网页打印件、《商标授权书》、商标转让证明等证据,拟证明:1.杨永强系上述4个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人,上述商标核定使用商品/服务均为第11类,其中第11180875号商标包括燃气炉、煤气热水器、电热水器、厨房用抽油烟机等;第9583907号商标包括煤气灶、厨房用抽油烟机、微波炉等;第24518167号商标包括燃气炉、电炊具、厨房用抽油烟机、浴室装置等;第13427051号商标包括太阳能热水器;厨房用抽油烟机;电热水器;煤气热水器;燃气炉等。2.杨永强现已授权九牧生活电器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长期使用上述四个注册商标。
(二)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中国商标网查询结果打印件,拟证明:1.截止2021年7月17日,在中国商标网以“九牧”为关键词,可检索到2372件商标;以“九牧”为关键词,在国际分类11类项下可检索到517件商标,说明“九牧”二字含义泛化,不必然指向九牧厨卫公司的注册商标。2.上述查询结果打印件显示案外人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在第25类和第26类上注册“九牧王”商标以及案外人福建石狮市九牧摩托配件节能技术研究所在第12类上注册“九牧”商标均早于九牧厨卫公司在第11类上注册“九牧”商标。3.基于以上情况,九牧厨卫公司的涉案注册商标保护范围应予以缩减,不应作为驰名商标被保护。
(三)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企查查查询结果打印件,拟证明: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以“九牧”为关键词,查询的企业信息结果超过100条;在企查查网站以“九牧”为关键词,查询到相关结果6082条,说明“九牧”二字因大量广泛使用,已经通用化,显著性较低,不必然指向九牧厨卫公司的注册商标。2.基于以上情况,九牧厨卫公司的涉案注册商标保护范围应予以缩减,不应作为驰名商标被保护。
(四)案外人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打印件,拟证明: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于2004年3月11日即已注册成立,早于九牧厨卫公司的成立时间,“九牧王”企业字号属于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的在先企业字号,“九牧”二字并非九牧厨卫公司商标特有。
(五)九牧厨卫公司2014年度和2015年度的年检报告打印件,拟证明:九牧厨卫公司提供的审计报告数据与年检报告情况不一致,其内容不真实,不能证实涉案商标的使用及知名度情况。
(六)九牧生活电器公司于2019年1月1日向陈将经营部出具的《授权书》,拟证明陈将经营部系根据九牧生活电器公司的授权,经销其旗下goumou和Juomu厨房电器系列产品,并按公司装修要求展示九牧生活电器及产品展台展示,使用公司字号简称“九牧生活电器”及goumou和Juomu商标展示产品,不应承担相应责任。
(七)方惠电器公司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打印件,拟证明:该公司股东冯素华、冯体华均已足额缴纳完各自的认缴出资额。
(八)第8451757号商标注册证、核准商标转让证明及作品登记证证书,拟证明:九牧生活电器公司等系正当行使自身享有的商标权及著作权的行为,不构成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
九牧厨卫公司质证认可上述全部证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但不认可其证明目的
四、九牧厨卫公司主张的经济损失情况
本案中,九牧厨卫公司主张经济损失800万元的理由如下:1.方惠电器公司等构成恶意侵权,故本案应适用惩罚性赔偿。2.以(2015)京知民初字第1313号案件生效判决确定的粤九牧公司(即方惠电器公司)所应赔付的经济损失额150万元作为基数,按5倍计算本案九牧生活电器公司等向九牧厨卫公司赔偿的经济损失应为900万元(150万元的5倍加上150万元本身)。3.现九牧厨卫公司主张的含合理费用在内的经济损失额仅800万元,在合理范围内,应当得到支持。
对此,方惠电器公司等认为九牧厨卫公司主张的800万元赔偿数额明显缺乏事实与法律依据:1.本案被控行为不构成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亦不属于恶意侵权。2.即便构成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九牧厨卫公司也没有提供任何证据证明其因此所受损失、方惠电器公司等因此所获利益及其涉案注册商标的许可使用费等情况,故九牧厨卫公司提出的800万元巨额赔偿缺乏事实依据。3.即便本案适用法定赔偿,最高额应为500万元。
一审法院认为,本案存在如下争议焦点:一、涉案第4044548号“JOMOO九牧”商标是否构成驰名商标。二、被诉行为是否构成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三、如果构成侵权,民事责任应如何承担。
一、涉案第4044548号“JOMOO九牧”商标是否构成驰名商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审理商标民事纠纷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商标纠纷案件中,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和案件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涉及的注册商标是否驰名依法作出认定。认定驰名商标,应当依照商标法第十四条的规定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简称商标法)第十三条、[6]第十四条规定,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持有人认为其权利受到侵害时,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请求驰名商标保护。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下列因素:(一)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二)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三)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四)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五)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
本案中,九牧厨卫公司生产经营状况良好,2014年至2019年期间营业收入逐年递增,其提交的关于涉案第4044548号“”商标知名度、广告宣传和受保护等情况的证据具有一定的时间持续性与跨度性,足以证明涉案第4044548号“”自注册以来一直使用至今,在行业内具有较好的口碑和评价,多次获得“福建省名牌产品”、“福建省用户满意产品”、“福建省著名商标”、“中国名牌产品”、“中国卫浴领军品牌”、“中国高端卫浴领导者”等省级、国家级多项荣誉,还多次被国家质量检验检疫总局认定为免检产品,在相关公众中取得了较高的知名度和市场认可度。九牧厨卫公司对其公司及“九牧”品牌进行了广泛、持续的宣传推广,投入大,覆盖范围广,仅在2011年至2018年期间就累计投入广告及业务宣传支出467553088.8元,宣传方式包括电视、广播、展会、报刊、杂志、网络、广告牌、宣传画册等多种途径,投放范围包括《陶瓷资讯》、《中国厨卫》、《中国建筑卫生陶瓷年鉴》、《厨卫生活》、搜房网、新浪网、百度等全国性杂志、网络、展会等,宣传地域范围覆盖了全国29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电视、广播。此外,涉案第4044548号“”商标还多次被认定为驰名商标并获得相应的司法保护。综合以上关于涉案第4044548号“”商标使用持续时间,市场声誉及公众知晓度,宣传方式、持续时间、程度、资金投入和地理范围以及该商标曾被认定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等因素,足以说明九牧厨卫公司涉案第4044548号“”商标经过长期、广泛的宣传和使用在中国相关公众中具有较高知名度,在涉诉侵权行为发生时已经达到驰名商标的程度,构成在“浴室装置、浴室洁具”等商品上的驰名商标。
二、被诉行为是否构成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
(一)方惠电器公司侵权行为的认定
根据(2019)闽泉海证内字第1246号公证书(所附[c7]公证实物为热水器)、(2019)闽泉海证内字第5651号公证书(所附公证实物为燃气热水器)、(2020)闽泉海证内字第1435号公证书(所附公证实物为燃气灶)的记载,本案3个被诉侵权产品的机身、外包装、使用说明书等显著位置上标注有“JUOMU九牧”“九牧电器[8]”“九牧生活电器”“JUOMU九牧生活电器”“JUOMU九牧电器”等标识。根据我国相关公众的一般认知习惯,上述标识显著识别部分为中文“九牧”,与涉案第4044548号““JOMOO九牧””商标的显著识别部分“九牧”相同,构成了对驰名商标“JOMOO九牧”的摹仿。同时,热水器、燃气热水器、燃气灶等厨卫家电商品与涉案驰名商标“JOMOO九牧”核定使用的浴室装置、浴室洁具等均属于家装的日常厨卫家电产品,彼此在销售渠道、消费群体等方面存在密切关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驰名商标保护的民事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审理涉及驰名商标民事纠纷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第二款“足以使相关公众认为被诉商标与驰名商标具有相当程度的联系,而减弱驰名商标的显著性、贬损驰名商标的市场声誉,或者不正当利用驰名商标的市场声誉的,属于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的‘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c9]的规定,被诉侵权商品上使用“JUOMU九牧”“九牧电器”“九牧生活电器”“JUOMU九牧生活电器”“JUOMU九牧电器”等标识容易使相关公众误认为其提供者与涉案驰名商标“JOMOO九牧”的权利人存在特定联系,进而减弱涉案驰名商标“JOMOO九牧”与九牧厨卫公司的对应性,属于侵犯涉案第4044548号“JOMOO九牧”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产品。虽然(2019)闽泉海证内字第1246号公证书所附热水器产品外包装上标有“JUOMU九枚”标识,但该标识与涉案驰名商标“JOMOO九牧”相比,其中起主要识别作用的“九枚”与“九牧”二字字形相近,而且该产品能效标签及使用说明书等突出位置均印有“九牧生活电器”等摹仿九牧厨卫公司驰名商标“JOMOO九牧”的侵权标识,仍不可避免会导致消费者误认该产品来源于九牧厨卫公司或与九牧厨卫公司有特定联系的混淆后果产生,故九牧生活电器公司等据此认为该产品不构成商标侵权的抗辩理由不能成立,一审法院不予支持。
方惠电器公司辩称公司已经停止经营但未举示证据予以证明,故其据此认为上述侵权行为并非由方惠电器公司实施的抗辩理由不能成立。
(二)陈将经营部侵权行为的认定
根据(2020)闽泉海证内字第1435号公证书的记载,陈将经营部实际销售了侵犯涉案第4044548号“JOMOO九牧”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燃气灶产品,并在[11]所经营门店店铺招牌及店内背景墙上突出使用“九牧生活电器”等字样,足以[12]误导一般消费者认为该门店及其销售产品来源于九牧厨卫公司或者与九牧厨卫公司有特定联系,明显有“搭便车”的故意。因此,陈将经营部销售被诉侵权产品及在店铺招牌、店内背景墙等经营活动中使用“九牧生活电器”等标识的行为侵害了九牧厨卫公司就涉案第4044548号“JOMOO九牧”注册商标享有的合法权利,构成商标侵权。[13]
(三)九牧生活电器公司侵权行为的认定
同时九牧生活电器公司还自认上述3个案涉经销商店铺店招、背景墙等店铺装潢中使用“九牧生活电器”等均系在其授权和要求下进行的,如前所述“九牧生活电器”系摹仿驰名商标“JOMOO九牧”的标识,故九牧生活电器公司的上述授权使用行为同样构成商标侵权。
根据(2019)闽泉海证内字第12703号公证书的记载及九牧生活电器公司的当庭陈述,九牧生活电器公司实际运营了域名为www.jiumuchuwei.com的网站,并在网站中使用“九牧电器”“九牧生活电器”等字样或包含上述字样的图片等进行广告宣传活动,[c14]该网站域名中直接包含了“九牧”对应的汉语拼音“jiumu”字样,与涉案商标“JOMOO九牧”中的显著识别部分“九牧”读音相同,“九牧电器”“九牧生活电器”等亦是摹仿涉案第4044548号驰名商标“JOMOO九牧”的侵权标识,综合考虑涉案商标“JOMOO九牧”的知名度因素,九牧生活电器公司上述行为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混淆,使相关公众误认为上述网站及通过该网站宣传销售的产品与九牧厨卫公司有特定的联系或来源于九牧厨卫公司,属于商业混淆行为,损害了九牧厨卫公司的市场利益,构成不正当竞争[c15]。
根据(2019)闽泉海证内字第12699号公证书的记载和当事人陈述[c16],九牧生活电器公司在其制作的“九牧电器企业高清宣传片”视频中多处使用了摹仿驰名商标“JOMOO九牧”的“九牧”“九牧电器”“九牧生活电器”等标识进行经营宣传,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混淆,使相关公众误认为其公司与九牧厨卫公司有特定的联系,存在通过攀附涉案注册商标及九牧厨卫公司知名度,获取竞争优势的故意,客观上破坏了相关市场竞争秩序和良性竞争,有违诚实信用和商业道德,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第(四)项“经营者不得实施足以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的混淆行为”的规定,构成不正当竞争。
另外,关于九牧生活电器公司使用含有“九牧”字样的企业字号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企业名称登记与商标申请注册属于不同法律制度下依法核准登记的广义商业标识,在判断在先注册商标与在后企业名称是否存在冲突时,应当结合在先注册商标的知名度和显著性、二者的经营领域、市场的实际情况、该商标标志被其他市场主体使用的情况、在后企业主体申请企业名称的主观意图,从是否扰乱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视角,以市场主体的一般注意程度进行经济上的理性认知。本案中,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九牧生活电器公司所生产经营的燃气灶、热水器、燃气热水器等厨电用品与涉案第4044548号“JOMOO九牧”商标驰名的卫浴商品在经营领域中具有一定的关联性。在九牧生活电器公司正式成立前,九牧厨卫公司及涉案的“JOMOO九牧”商标已经先后获得诸多荣誉称号,在业内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已经为相关公众所认可,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九牧生活电器公司理应知道涉案“JOMOO九牧”商标的知名度和显著性,却未尽合理避让义务。反而将涉案“JOMOO九牧”商标中的显著识别部分“九牧”作为公司字号的主要部分进行注册使用,主观上明显具有攀附九牧厨卫公司及其商标商誉的故意,客观上易使相关公众对两者商品/服务的来源产生混淆或误认二者之间存在特定联系,破坏了市场竞争秩序。因此,九牧生活电器公司在企业名称中使用含有“九牧”字样的字号,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损害了九牧厨卫公司的合法权益,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第(四)项“经营者不得实施足以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的混淆行为”的规定,构成不正当竞争。企业名称的审核批准属于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企业名称已经行政机关批准并不当然代表其未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故九牧生活电器公司认为其企业名称系经过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程序取得,不属于侵权的抗辩理由不能成立。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中国商标网查询结果打印件、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企查查查询结果打印件以及案外人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打印件等证据亦无法证明九牧生活电器公司行为的合法合理性,其据此提出的不侵权抗辩理由亦不能成立。
(四)杨永强、冯体华、冯素华侵权行为的认定
关于杨永强和冯体华的侵权行为认定。从主观故意来看,方惠电器公司曾因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行为被九牧厨卫公司提起诉讼,杨永强、冯体华作为方惠电器公司前案诉讼【(2015)京知民初字第1313号案件】所涉被诉行为发生时的股东(杨永强同时亦为法定代表人),理应知晓九牧厨卫公司的“JOMOO九牧”商标及“九牧”字号的有关情况,但其明知法律对其控制经营的公司侵权行为作出否定性的评价后,仍然通过其设立的九牧生活电器公司实施侵权行为[c18],期间还试图通过变更股东、变更公司市场主体类型等方式逃避法律责任,侵权的主观恶意十分明显。从经营职权看,方惠电器公司和九牧生活电器公司的股东构成较为简单,杨永强和冯体华系方惠电器公司在前案被诉侵权行为发生时的股东和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为杨永强),而本案所涉侵权行为发生时,九牧生活电器公司的股东和法定代表人亦为冯体华和杨永强(法定代表人为冯体华)。因此,就实际控制而言,方惠电器公司和九牧生活电器公司在实施侵权行为时受杨永强、冯体华影响的程度较高。从客观行为看,[c19]九牧生活电器公司登记注册时故意使用与九牧厨卫公司相同的字号,将涉案“JOMOO九牧”商标中的显著识别部分“九牧”作为字号,并在明知方惠电器公司因原企业名称“中山市粤九牧电器科技有限公司”使用含有文字“九牧”作为其企业字号构成不正当竞争的情况下,仍然继续使用“九牧”字号生产经营与九牧厨卫公司相类似的产品,并使用与九牧厨卫公司涉案驰名商标“JOMOO九牧”近似的标识进行广告宣传,客观行为符合重复侵权及以侵权为业的特征。综合上述分析,足以认定杨永强与冯体华在明知九牧厨卫公司及其涉案注册商标“JOMOO九牧”商誉的情况下,通过控制九牧生活电器公司实施侵权行为,其个人对全案侵权行为起到了重要作用,故与九牧生活电器公司构成共同侵权。
因此,以杨永强、冯体华、冯素华仅为方惠电器公司、九牧生活电器公司股东且已经实缴出资额为由,认为三人不应与公司构成共同侵权的抗辩理由不能成立。关于杨永强在前案诉讼中即退出了方惠电器公司经营、冯体华未参与方惠电器公司实体经营、冯素华因方惠电器公司已经停止经营而对案涉侵权行为不知情的主张亦缺乏依据,不能成立。
三、民事责任的承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九条“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主要有停止侵害、赔偿损失、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以上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及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条“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七条第一款“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及审理商标民事纠纷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人民法院在审理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纠纷案件中,依据法律规定和案件具体情况,可以判决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赔偿损失、消除影响等民事责任”的规定,本案方惠电器公司等实施了侵害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行为,应当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消除影响等民事责任。
(一)关于停止侵权
基于九牧厨卫公司的诉讼请求及前述分析认定内容,本案方惠电器公司等应分别停止以下侵权行为:
1.方惠电器公司、九牧生活电器公司、冯素华、冯体华、杨永强应停止生产、销售侵害第4044548号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热水器、燃气灶、燃气热水器等产品的商标侵权行为。
2.九牧生活电器公司、冯体华、杨永强应停止在其经销商店铺装修装潢中使用含有“九牧”字样的侵权标识。
6.陈将经营部应停止销售侵犯第4044548号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燃气灶产品的商标侵权行为,并停止在店铺招牌、店内背景墙等经营活动中使用含有“九牧”字样的侵权标识。
此外,关于九牧厨卫公司要求九牧生活电器公司停止使用“九牧生活电器(深圳)有限公司”企业名称并变更其名称且新的名称中不得含有“九牧”相同或近似字样的诉讼请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注册商标、企业名称与在先权利冲突的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被诉企业名称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或者构成不正当竞争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九牧厨卫公司的诉讼请求和案件具体情况,确定被告承担停止使用、规范使用等民事责任”的规定,基于涉案注册商标“JOMOO九牧”享有的广泛知名度和良好声誉,即便九牧生活电器公司在经营中使用其企业名称全称,客观上仍无法避免使相关公众产生双方之间存在关联关系的误认,故九牧厨卫公司提出的该项诉讼请求,于法有据。即九牧生活电器公司应停止使用“九牧生活电器(深圳)有限公司”企业名称并变更其名称且新的名称中不得含有“九牧”字样。
(二)关于赔偿损失
根据商标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赔偿数额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本案中,九牧厨卫公司没有举证证明其遭受的损失,方惠电器公司等因侵权行为所获得的利益,以及可参照的商标许可使用费,故无法根据上述方法确定赔偿数额,也不能据此适用惩罚性赔偿。因此九牧厨卫公司要求以(2015)京知民初字第1313号案件中确定的150万元赔偿数额作为惩罚性赔偿的基数,按5倍计算经济损失数额的主张缺乏依据,不能成立。
综上,本案只有根据商标法第六十三条第三款“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注册商标许可使用费难以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百万元以下的赔偿。”以及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七条第四款“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六条、第九条规定,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权利人五百万元以下的赔偿”的规定,适用法定赔偿来确定本案的赔偿数额。
陈将经营部销售了侵犯第4044548号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燃气灶产品并与杨永强、冯体华、九牧生活电器公司等共同实施了在店铺招牌、店内背景墙等经营活动中使用“九牧生活电器”等侵权标识的商标侵权行为,其举示的《授权书》并不能证明其所售产品具有合法来源,因此陈将经营部亦应就其涉案侵权行为承担赔偿责任。综合前述考虑因素,并根据陈将经营部的主观过错程度、所实施侵权行为的性质、期间、后果以及其在全案侵权行为中所起的作用、和本地的经济发展状况等情节,酌情判定陈将经营部对杨永强、冯体华、九牧生活电器公司承担的2万元损害赔偿部分承担连带责任。
(三)关于消除影响
本院二审期间,上诉人向本院提交了《税收完税证明》两份,拟证明方惠电器公司已经停止经营,没有生产销售案涉产品。本院组织当事人进行了证据交换和质证。对于前述证据,本院认为《税收完税证明》只能证明方惠电器公司是否缴纳了税款,但是与方惠电器公司是否实施了侵权行为没有关联性,故对该组证据本院不予采信。
一审法院查明的事实有相应证据以及当事人陈述作为依据,本院予以确认。
另查明,九牧生活电器公司成立时股东为冯体华,出资比例为100%。2015年11月12日,股东变更为冯体华和杨永强,出资比例分别为95%、5%。
方惠电器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于2015年9月11日,由杨永强变更为冯素华。
(2019)闽泉海证内字第12703号公证书载明,在首页域名为www.jiumuchuwei.com网站中,点击“服务”,在智联码备案流程页面显示“九牧全国联保备案流程……”,该流程底部显示“服务热线400-0770-791”;点击“联系我们”出现的页面中包括“传真0760-22783818”等字样;点击“VI欣赏”,在出现的页面中显示“400-0770-791”字样。
再查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17)京民终51号民事判决书载明,“粤九牧公司提交了以下主要证据材料的复印件:1.商标注册证2份,其中第9583907号商标注册证显示商标为‘Juomu’……注册人为杨永强……第8451757号商标受让与杨永强”“一审法院认为……粤九牧公司注册使用了包括www.jiumudianqi.com、www.jiumuchuwei.com、www.九牧厨卫.com域名的多个网站并在网站上进行侵权产品的宣传和销售活动,上述域名中直接包含了‘九牧’字样,或包含‘九牧’对应的汉语拼音‘jiumu’的字样,上述文字或字母已经与涉案商标‘JOMOO九牧’中的显著识别部分‘九牧’相同或读音相同,综合考虑涉案商标‘JOMOO九牧’的知名度因素,粤九牧公司使用www.jiumudianqi.com、www.jiumuchuwei.com、www.九牧厨卫.com的行为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混淆,使相关公众误认为上述网站及通过该网站销售的产品与九牧厨卫、九牧集团有特定的联系或来源于九牧厨卫或九牧集团。……粤九牧公司享有商标权的商标为第9583907号‘Juomu’商标及第8451757号商标,但粤九牧公司实际使用的是‘JUOMU九牧电器’……从侵权人主观恶意程度来看,粤九牧公司作为厨卫商品的生产销售商,应当知晓涉案商标的知名度情况,但其在厨卫商品、公司名称、网站、企业宣传等多个方面使用‘九牧’字样,其侵权恶意较为明显……粤九牧公司在其被控侵权的煤气灶、抽油烟机等商品的机身、外包装的显著位置上标注‘JUOMU九牧电器’标识,根据我国相关公众的一般认知习惯,该标识显著识别部分为中文‘九牧电器’,与涉案的‘JOMOO九牧’商标的显著识别部分中文‘九牧’在文字构成、含义、外观、呼叫等方面较为相近,构成了对驰名的‘JOMOO九牧’商标的模仿。”
本院认为,本案双方的争议焦点在于案涉第4044548号“JOMOO九牧”商标是否构成驰名商标,各上诉人是否实施被上诉人所指控的行为,各上诉人的行为是否侵害被上诉人享有的注册商标专用权或构成不正当竞争,上诉人陈将经营部是否具有合法来源,一审判决赔偿金额是否合理。对于前述争议焦点,本院逐一评述如下:
一、案涉第4044548号“”商标是否构成驰名商标
商标法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驰名商标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作为处理涉及商标案件需要认定的事实进行认定。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下列因素:(一)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二)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三)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四)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五)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本案中,九牧厨卫公司举示审计报告的目的在于证明其销售范围、广告投入及宣传范围等,九牧厨卫公司举示的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的争议裁定书、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判决书中均有相关广告投入的内容,与审计报告的部分内容能够印证,同时,一审法院结合前述证据以及九牧厨卫公司获得的荣誉证书等证据,从“”商标的受保护记录、持续使用时间、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等方面分析认定案涉第4044548号“”商标构成在“浴室装置、浴室洁具”等商品上的驰名商标符合法律规定。对于上诉人认为审计报告具有重大瑕疵进而不应认定第4044548号“”商标为驰名商标的上诉理由本院不予采纳。
至于上诉人所称“九牧”二字含义已经泛化的问题。其一,上诉人一审中提交的在中国商标网以“九牧”为关键词的商标查询信息,显示的均为申请时间,无法区分列表中的商标申请是否均已被核准。且,其是以“九牧”为关键词进行检索,其中较多商标仅是包含“九牧”二字,与案涉第4044548号“”商标文字部分并不相同。故,无法说明“九牧”二字作为商标在第11类上已经广泛使用。其二,案外人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在第25类和第26类上注册“九牧王”商标等的时间虽早于第4044548号“”商标,但二者并非同一类别。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亦为生产纺织品、服装等,与被上诉人的经营范围有较大区别。综上,上诉人在一审中提交的证据不足以推翻被上诉人关于第4044548号“”商标在“浴室装置、浴室洁具”等商品上的知名度。
二、各上诉人是否实施被上诉人所指控的行为
三、各上诉人的行为是否侵害被上诉人享有的注册商标专用权或构成不正当竞争
(一)九牧生活电器公司、方惠电器公司相关行为是否构成商标侵权或不正当竞争
关于在被控侵权产品上使用相关标识的行为。上诉人称被控侵权产品上使用的是九牧生活电器公司的企业名称并未突出“九牧”二字,相关标识也是使用的被授权的商标,因此不构成侵权。本院认为,首先,审理商标民事纠纷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下列行为属于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七)项规定的给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行为:(一)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的字号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突出使用,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的;……被控侵权产品包装、合格证、能效标签等多处使用了“JUOMU九牧”“九牧电器[23]”“九牧生活电器”“JUOMU九牧生活电器”“JUOMU九牧电器”等标识,而非规范使用九牧生活电器公司的企业名称,因此,对于上诉人未突出使用“九牧”的抗辩理由,本院不予采纳,前述行为构成商标侵权。其次,尽管杨永强授权九牧生活电器使用第11180875号“goumou”、第24518167号“gOUMOU”、第9583907号“Juomu”、第13427051号“九枚”注册商标,但是从具体的使用方式来看,被控侵权产品上第24518167号所使用的“”标识并非规范使用被授权的注册商标,字母“g”中圆圈的部分进行变形并与其他部分的颜色不同,从视觉效果上更为突出的是“JOUMOU”部分,当产品上多处出现“九牧电器[24]”“九牧生活电器”等字样时,二者的组合仍然容易使消费者产生混淆。同理,第9583907号“Juomu”与实际使用的“JUOMU”并不相同,且与“九枚”商标组合使用时与第4044548号“”商标构成近似。因此,上诉人关于其相关标识为规范使用被授权商标的抗辩,本院亦不予支持。最后,一审法院从被控侵权标识与被上诉人享有权利的注册商标的相似性、被控侵权产品与案涉注册商标核定使用范围之间的关联度等角度分析,被诉侵权商品上使用相关标识容易使消费者误认该产品来源于被上诉人或与被上诉人有特定联系,侵害了被上诉人享有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已经阐述充分,本院亦同意其认定。
关于九牧生活电器公司使用其企业名称的行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注册商标、企业名称与在先权利冲突的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被诉企业名称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或者构成不正当竞争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原告的诉讼请求和案件具体情况,确定被告承担停止使用、规范使用等民事责任。亦即,企业名称经过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登记注册并不意味着该企业名称不存在侵犯任何其他在先权利的可能。九牧厨卫公司在本案中虽没有以其企业名称权作为权利基础请求认定九牧生活电器公司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但是其以注册商标权作为权利基础亦无不可。本案中,九牧生活电器公司成立于2015年7月24日,而第4044548号“”商标在“浴室装置、浴室洁具”等商品上的知名度早在2011年相关的行政裁决书中已经得到认可,被上诉人亦举示了其他证明其知名度形成于九牧生活电器公司成立之前的证据。九牧生活电器公司经营范围与第4044548号“”商标核定使用范围的关联程度已如前述,其使用“九牧”作为企业字号的理由亦无充分说明,在此情况下九牧生活电器公司使用他人注册在先且具有较高知名度的商标作为其企业字号,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扰乱市场竞争秩序,构成不正当竞争。
陈将经营部销售了被控侵权产品、在其店铺的装潢中使用了“九牧生活电器”等标识各方均无异议,九牧生活电器公司、方惠电器公司生产、销售的案涉产品以及九牧生活电器公司授权并要求经销商店铺装潢中使用的含“九牧”字样的标识均构成商标侵权,那么陈将经营部销售包含相同标识的产品以及在店铺装潢中使用相同标识亦构成侵害第4044548号“”注册商标专用权。
(三)关于冯素华、冯体华、杨永强的行为是否构成商标侵权或不正当竞争
关于前述自然人行为认定的法律依据问题。诸上诉人主张应当适用公司法第二十条审查前述自然人是否应承担责任,被上诉人则主张前述自然人与公司构成共同侵权,应当承担共同责任。本院认为,九牧厨卫公司作为一审原告,其提出的诉讼请求为前述自然人与九牧生活电器公司、方惠电器公司停止侵权行为、赔偿相应损失,而其支持前述诉讼请求的理由为“个人对全案侵权行为起到了重要作用,故与九牧生活电器公司、方惠电器公司构成共同侵权”。而冯素华等是否承担有限责任则属于公司法上的股东责任问题,与是否构成共同侵权属于不同的法律关系。一审法院围绕一审原告的诉讼请求,对前述自然人的行为是否构成共同侵权进行审理并无不当,对于上诉人认为一审法院未依公司法二十条进行审查属于法律适用错误的上诉理由,本院不予支持。
综上,在本案认定的系列侵权行为实施过程中,侵权行为既体现了方惠电器公司、九牧生活电器公司的意志,也体现了杨永强、冯体华、冯素华的个人意志。杨永强、冯体华、冯素华与方惠电器公司、九牧生活电器公司构成共同侵权,对于上诉人认为诸自然人不构成共同侵权的上诉理由,本院不予支持。
四、一审判决的责任承担是否合理的问题
(一)上诉人陈将经营部是否因有合法来源而不承担赔偿责任的问题
商标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规定,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不承担赔偿责任。那么销售者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条件有三,一是主观上不知道其销售的商品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二是合法取得其销售的商品;三是说明提供者。从本案来看,第4044548号“”注册商标系“浴室装置、浴室洁具”等商品上的驰名商标已如前述,陈将经营部作为厨卫产品的专业销售者,理应知晓该商标。同时,从其提交的《授权书》来看,九牧生活电器公司授权其销售使用“goumou”和“Juomu”注册商标的产品,但是侵权产品外包装等处并未规范使用前述商标,且与“九牧”“九牧电器”等字样同时使用,因此,陈将经营部应当知道其销售的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产品。因条件之一不符合,那么合法来源抗辩不能成立,陈将经营部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关于赔偿数额的问题
商标法第六十三条第三款规定,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注册商标许可使用费难以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百万元以下的赔偿。一审法院综合考虑九牧厨卫公司及其涉案注册商标的声誉、知名度、商业价值、影响力,各侵权人主观恶意、实施侵权行为的手段、侵权规模和范围,以及九牧厨卫公司委托律师参加诉讼必然会产生律师费等因素,并根据各侵权人所实施的不同侵权行为及其在侵权行为中所起作用,最终判定各侵权人的各自的赔偿数额,本院认为并无不当。一审法院尤其重点考虑了(2017)京民终51号民事判决后重复侵权的情节,判决数额合理,对上诉人的此项上诉理由,本院不予支持[c25]。
至于其他的责任承担方式,一审法院已经阐明了责任承担的理由,本院不再赘述。
综上所述,各上诉人的上诉请求不能成立,应予驳回;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应予维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判决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37200元,由中山市方惠电器科技有限公司、九牧生活电器(深圳)有限公司、冯素华、冯体华、杨永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陈将厨房电器经营部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审判长 刘娟娟
审判员 宋黎黎
审判员 王 乐
二〇二三年二月二十四日
法官助理 胡 川
书记员 何依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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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牧王水龙头怎么辨别真伪?
首先看外表。真品九牧水龙头加工精细,壁厚均匀,表面光洁度好,可接近镜面的效果且不失真;其次,在转动水龙头把手时,九牧水龙头与开关之间无过度间隙,关开轻松无阻,不打滑,而假品水龙头的间隙大,受阻感大;再次是检查各个零部件,尤其是主要零部件装配是否紧密,真品九牧水龙头的阀体、手柄全部采用精铜制作,自重较沉,有凝重感;后就是要识别标记。真品九牧水龙头均有生产厂家的品牌标识,而假品则往往仅黏贴一些纸质的标签,甚至无任何标记。除了上述方法外,还可以通过价格来辨别。九牧水龙头一般都是精铜主体,外表电镀,光泽度好,阀芯都是进口的陶瓷阀芯,所以价格都是比较贵的。如果您购买的九牧水龙头价格低廉,就要怀疑一下它的真伪了。
九牧混水龙头好不工好?
价格不一的,这里给您举几个例子吧,九牧四方浴混水阀冷热下水龙头119元,全铜新款加重四方九牧三档龙头浴室龙头淋浴花洒水龙头120元,九牧王全铜优质冷热面盆混水龙头浴室柜厨房水龙头78元,九牧王卫浴水龙头名佳全铜混水龙头冷热单孔面盆水龙头63元
水龙头九牧王和千家树哪个好?
九牧王水龙头更好
九牧王水龙头质量还是很棒的,首先从外观上看,整体的工艺是很好的,没有刮痕,保护的也比较好,没有什么破损。另外值得肯定的是这款的质量还是很好的,使用也比较方便。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你
九牧王水龙头还不错,虽然名气不是很大,但也是个正规品牌,主要是做水龙头的,质量比较有保障,而且九牧王水龙头比九牧水龙头便宜多了。
请教:九牧牌水龙头有多少生产厂家,哪个厂家的更好?
正宗的是福建南安九牧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商标是JOMOO才是真品的。(其他的如:香港九牧王,上海九牧王,杭州九牧,诸暨九牧,龙牧,JONOO,JOXOD,JNMOO。。。。。。。都是仿冒的赝品。另外认清商标JOMOO最好是到九牧专卖店去购买,还要索取九牧专用的九牧专用的表>上有九牧的客服电话,还要填写该专卖店的地址及电话和服务员姓名.一定要写上所购买的产品代号和品名